中共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唐山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5-03-16 09:55:20
根据市委统一工作安排,2023年11月7日至2024年1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强化认识、提高站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安排整改工作。成立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组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督导组、问责组3个工作组。认真组织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深入研究、精准施策,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和《巡察整改台账》,将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单位)、责任科室(单位)、完成时限,“人头对人头”推进巡察整改按计划落实。针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一体抓好整改落实。
(三)加强领导、全力推动,扎实履行整改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对重点工作、重要环节,亲自推动、亲自安排,主持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逐个问题听取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氛围。
(四)严把质量、标本兼治,着力提升整改实效。充分发挥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积极指导各责任科室(单位)整改工作,对进度和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盯紧催办、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确保经得起检验。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推动建章立制相结合,完善制定了《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制度文件,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实现巡察整改常态长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建设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不够系统深入”问题。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了《中共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组会“第一议题”。二是对党组会议议题实行审批制度,严格对议题内容审核把关,上会需填写《市住建局党组会议议题呈报单》。三是将《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逐篇逐章学习,全局各党支部参照组织学习。
(2)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
一是制定了《中共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界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参加人员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四级调研员、总经济师,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和房屋征收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二是制定了《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明确了全年学习重点和要求。三是指定机关党委专人做好学习资料梳理和记录工作,并在每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上注明记录人。
(3)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全面”问题。
一是印发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补课通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并结合业务工作进行了交流研讨。二是组织召开了“团结就是力量”专题学习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给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镇北庄村全体党员的回信》,就回信内容进行了现场交流,并合唱了《团结就是力量》。三是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关于“履职有差距,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仍待提升”问题。
(4)针对“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尚有短板”问题。
一是加强公租房管理。集中查验了2023年1月至2024年2月续签合同,并纳入住房保障档案管理,自2024年3月1日起,新续签公租房合同一式三份,承租人、物业管理单位各一份,另一份经查验后由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归档,2024年8月1日起,实行电子化管理,不再保存纸质档案。多次组织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公租房维修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在10%以上,抽查过程中,通过与报修住户进行交流询问,确认维修部位,抽查结果显示维修单与实际维修情况相符。二是优化公租房智慧小区管理系统。联系智慧小区施工单位解决了网络不稳定问题,并对硬件设施、网络设施进行了检查提升,目前公租房小区现场与管理平台实现了实时联网,各项功能可以正常使用。三是适时调整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严格按照《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市中心区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家庭结构,综合考虑财政能力、资源环境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收入标准,并适时调整,2023年3月31日已发文调整该标准,文件为《关于调整市中心区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标准的通知》(唐住建函〔2023〕10号)。督导县(市、区)及时调整有关政策,在保持保障群体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四是高效推进经适房产权证办理。积极协调开平区不动产等相关部门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督导房管所制定月度计划、增派人员,全力加快办证进度。经购房人申请,目前,符合办理条件的家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剩余家庭因购房人不愿办理、个人资料不全等原因暂时无法办理。由于不动产登记实行“依申请登记”原则,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继续联系未办证的购房人,积极沟通并告知相关事宜;二是待购房人愿意办理或手续完善后,随时受理,随到随办。
(5)针对“物业行业管理不到位”提出的行业监管制度缺失等问题。
一是积极推动《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2023年2月,赴上海等地考察学习,修订《条例》工作,经多次对接市司法局、市人大等部门,目前《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上报市司法局审查,市司法局正在走审核程序,由市司法局报送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立法计划安排呈报市人大,预计2024年12月底市人大一审,2025年3月市人大二审。市人大通过后,由市人大报省人大审议通过后正式出台。二是完善物业管理配套政策。2018年以来,我局先后制定《关于完善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唐山市物业承接查验指导意见》《唐山市物业服务企业推出物业项目指导意见》《唐山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唐山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工作指导意见》和《唐山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为规范物业行业管理提供有力指导。三是搭建“智能化物业监管平台”。智能化物业服务监管平台硬件建设完成并已投入使用,软件方面已完成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系统、信用评价系统、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开发。其中,物业企业管理系统已进入试运行;信用评价系统已实现与省厅信用评价系统对接;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已全面运行使用。四是加强业主委员会指导。制定印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指导工作的通知》,切实引导物业管理服务各方按照《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规范业主大会组织与行为,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人以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安全舒适、文明和谐小区管理。五是规范物业合同备案行为。制定印发《关于规范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事项的通知》及合同备案表,联合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专项检查通知》,对全市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展检查,组织各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物业企业培训,规范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管理。
(6)针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尚有盲区”问题。
一是对于建设工程涉及大型机电设备安装的项目,在办理监督手续时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正式的全专业施工图审查报告,对所有在监及新开大型项目电子版机电专业图纸全部留存,并按照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监督计划实施监督。二是已建立涉及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项目监管台账,加大对大型机电设备安装的项目的监督抽查力度,从2023年12月起,累计开展监督抽查50项次,填写监督检查记录83份,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6份,对于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通知并要求参建单位进行整改到位。三是对于工艺复杂的大型综合体建筑,要求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团队,对项目进行技术论证并提出整改建议。四是印发《进一步强化大型机电安装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监督人员配备,强化监管方式,针对性制定监督计划,确实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实体抽查及大型机电安装工程项目较容易出现的图纸深化及变更问题的抽查工作。五是成立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现已更名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中心),按照《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消防工程施工全过程质量监管工作。对于建设工程中特殊建设工程涉及大型机电设备安装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在设备安装阶段,监督人员现场监督、指导工程涉及的消防电梯、消防水泵机组、机械防排烟风机、消防控制柜等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确保大型机电设备安装质量。六是建立涉及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项目监管台账,加大对大型机电设备安装的项目的监督抽查力度,发现的消防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及时通知并要求参建单位整改到位。从2023年12月起,累计开展监督抽查62项次,填写监督检查记录41份,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
(7)针对“监督监理制度执行失之于软”问题。
一是对电力、燃气施工单位的处罚已完成,同时对监理单位进行约谈,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对项目建设单位处以罚款20.5万元,对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各处以罚款1.03万元;对管网建设单位处以罚款5.7万元,对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各处以罚款0.285万元。二是印发《唐山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理质量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市范围内对监理人员不到岗、现场管理缺失、资料作假等行为进行排查整治。截至2024年12月,全市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针对监理单位施工现场质量行为检查共计861次,下发整改通知33份,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强化对全市工程项目现场及监理履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对监理单位因履职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记录不良信用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情节严重的限制市场准入。
(8)针对“商品房项目发布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在局网站开设了“房地产交易监管服务”版块,设立了“五证齐全商品房项目查询服务”专栏。二是对证件照片模糊不清、字迹无法辨认等现象,采用文字对相关信息进行详细标注。三是对因政府网站网速较慢导致部分证件照片无法打开的问题,已通过技术手段提高了证件照片打开速度。
(9)针对“公建底商管理缺失”问题。
一是加强协调调度。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协调冀东集团、局物业科、房管资产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全力化解惠民园部分底商移交实际问题,研究安排下步工作,5月底,房管资产管理中心已将惠民园部分底商钥匙接收。二是完善管理台账。房管中心所对管理的底商进行了全面梳理,分别与河北路房管所、钓鱼台房管所、北新西道房管所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实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委托国有企业管理。按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逐步将市住建局代管资产划转至市安居集团管理,由集团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最大限度盘活现有资产,实现最大收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闲置资产最大效益。四是提高服务质量。各房管所进一步提升房屋维修、物业管理等服务质量,极大提升了承租人的认同感和满意度,提升了出租比例。
3.关于“化解重大风险,确保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还需提高”问题。
(10)针对“底商租金欠收严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隐患”问题。
一是组织协调调度。由局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组织,邀请欠款单位负责人、专业律师、相关科室召开协调会,展开多轮探讨,研究可行措施。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协调调度,拟通过评估审计方式确定损失数额,双方以审计结果作为依据,协商解决争议。二是抓紧摸清底数。9月,以比选方式选定第三方评估公司,组织人员配合评估公司核实情况,摸清交接过程存在什么问题、涉及多少房屋、实际招租和空置房屋多少、影响招租情况等作为依据。10月,第三方评估公司依据各方佐证资料,完成了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和专项审计报告初稿。三是进行约谈沟通。经与信聚达方进行7轮约谈,已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共同拟定了《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唐山信聚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双方欠款及消防手续等纠纷事项谅解协议》,拟呈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我局与信聚达公司签订谅解协议,确保年内彻底解决矛盾问题,化解风险。
(11)针对“部分公租房、底商押金被占用,存在不能偿还的风险”问题。
一是安排立行立改。房管所全面清查押金占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确保住户押金全额退出。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明确押金管理责任部门,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监管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把押金管理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押金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和合法合规。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房管所深刻研究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建立了押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押金控制流程,严格按照管理流程进行操作,切实进行源头治理。
4.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2)针对“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分别印制了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方案红头、纪要红头,同时对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进行分类编号,更好地将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区分开来。二是修订完善《中共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议事范围,明确要求“单笔在40万元(含)以上的资金使用事项、全市住建领域重大改革事项、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事项、重要人事管理事项等需要上党组会审议”。三是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局党组会议36次,涉及干部任免、资金处置、资金使用等方面事项,均表决通过。四是修订《中共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对有关条款进行完善和补充。
(13)针对“局长办公会未发挥应有作用”问题。
修订完善《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了议事范围,并组织全局科室、单位参考学习。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局长办公会议3次,各项议题均符合《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14)针对“末位表态坚持的不好”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中共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要求“会议主持人在充分听取意见后,末位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二是建立了会前提醒机制,安排专人在会前提醒会议主持人落实末位表态制度。
(15)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安排专人对党组(扩大)会和党组会的上会材料、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进行整理归档,避免遗失情况发生。二是安排专人对党组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并在每次会议记录上明确记录人,确保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内容一致,能够真实体现会议原貌。三是修订完善《中共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要求“会议记录必须规范详实,写明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缺席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会议议题等基本要素,并详细记录每名参会人员对各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意见”。
(二)关于“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5.关于“文风不实”问题。
(16)针对“文风不严谨”问题。
一是重新梳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实际进行规范,明确了出台时间和适用时间。二是对我局现有制度文件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制度文件。三是加强文件的审核把关,杜绝不规范文件出台。
(17)针对“所发的文件存在让各处室制定方案、制度等不符合实际的要求”问题。
一是组织机关党委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文件起草把关工作的通知》。二是加强对文件的审核把关,印发重要文件前征求主送科室、单位的意见,无意见后印发,避免重复制定实施方案等形式主义问题发生。
6.关于“为民服务尚有不足”问题。
(18)针对“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措施不够扎实有力,供热服务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2023-2024年采暖季转办投诉。梳理12345等平台供热投诉问题较多的重点小区精准发至各县(市、区),安排专人负责,核实投诉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方案,集中力量解决供热系统顽疾,确保2024-2025年采暖季人民群众温暖、安全、清洁过冬。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先后多次召开全市调度会,对“冬病夏治”、老旧管网改造、热源建设等工作进行重点安排,各县(市、区)迅速开展工作,借助申债契机,谋划热源热网建设及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确保从根本上解决热源能力不足及管网缺陷等问题。三是按计划组织开展“冬病夏治”工作。按照省住建厅要求,明确细化我市2024年整治改造任务,下发通知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各县(市、区)从4月开始,每月两次上报工作进展,进行持续督导,对发现有问题的热源、热力站、长输管网、市政与庭院管道及建筑物附属公共管道等进行了全面维修维护,所有工程于9月底全部完成。四是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县区现场复核“冬病夏治”整改进展情况,现场查看整改质量。五是持续开展宣传活动。要求各供热企业充分利用入户走访、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了解用户的诉求,督导供热企业建立完善供热服务承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督导供热企业加强人员培训,加大供热政策宣传,增设服务窗口,细化测温、退费政策,全力推行优化网上办理流程,方便用户查询信息和办理缴费退费等业务,切实提高了群众业务办理可操作性,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19)针对“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力度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加强工作调度。截至2024年12月份,局主要负责同志专门批示热线办理工作31次,多次专题调度热线办理工作。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建立住建热线专席和供热保障小组,使市热线中心、市住建局、市热力集团更好地协调联动,第一时间解决全市供暖出现的问题。三是建立周报制度。共印发《唐山市住建领域热线工作周报》16期、《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345市民热线办理工作周报》18期。
(20)针对“微信公众号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印发了《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并召开信息报送专题会议,督促各业务科室、单位积极报送信息。二是对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优化,在“服务”栏目中增加了本市住建领域的业务办理指南和政策公示等内容。
7.关于“资金管理、资产处置方面仍有漏洞”问题。
(21)针对“局机关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保工作力度,通过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宣传。一方面继续通过局官网、电话通知等方式督促符合条件的企业迅速到我局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利息的返还手续。另一方面派工作人员赴企业讲解退保相关政策,督促企业满足条件后到我局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利息的返还手续。二是进一步加强办公用品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入库手续,严格按照采购明细清单完善入库。同时,建立台账,对办公用品进行登记,定期盘点,做好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和库存管理。
(22)针对“部分合同制定及执行不严谨”问题。
一是规范合同条款。明确合同内容及付款条件,切实做到合同约定内容清晰、明了,避免出现合同条款不严谨情况。二是加强合同审核。细化合同审核流程,防范合同风险,避免出现合同无人审核把关情况,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三是严格依规付款。根据合同条款内容,对付款事项及时间进行审核,确保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23)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动态调整租车数量。社会化租赁用车数量按每月基本用车强度和当月工作任务进行预估,采取月租方式租赁,数量不定,根据实际需要以日租方式进行补充。二是严格落实工作制度。租用社会车辆严格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租赁期内换车,书面(盖公章)履行变更手续。三是全面开展摸底检查。对局属各单位租赁车辆情况进行摸底,各单位租赁过程均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24)针对“所属财务独立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不同程度地存在风险漏洞”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组织所属预算单位开展财务自查,结合巡察问题进行梳理。三是我局对预算单位开展了财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三)关于“治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8.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尚有不足”问题。
(25)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健全责任体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召开了2024年党建工作会议,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安排。在党组(扩大)会上专题研究安排了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并对我局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集中整改期间,3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党组(扩大)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研究安排。局党组会议专题审议了《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审议通过后以局党组名义在全局范围内印发,明确局党组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属各级党组织落实相关责任。二是常态化全覆盖开展警示教育。面向全局党员干部组织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暨廉政党课并观看了年度反腐专题片,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专题授课。结合“学习日”党建教育活动,邀请河北得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开展课题为《法律法规培训》的授课培训,提高党员干部法律意识。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新时代廉洁文化实践中心,让党员干部认识到强化政治从严、作风从严、纪律从严、监督从严的必要性,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底线。三是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会议精神,研究审议我局集中整治工作并细化工作举措。召开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调度会,对警示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
(26)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深入”问题。
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与局党组进行了专题会商,并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提示函》,督促各部门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经排查新增行政征收1项、行政监管事项1项,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目录》。二是开展工作“回头看”活动。对2021年至2023年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书、检查发现问题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梳理出执行公务接待制度、病休病假制度、租赁车辆管理制度不规范等方面问题,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提示提醒、跟进督导,防止问题重复发生。三是建立了定期调度、约谈提醒工作制度,强化重点监督。2024年以来,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常态化纠治“四风”等工作开展专题调度(督导)18次;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信访及市民热线投诉问题处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约谈提醒5次。
9.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仍需提升”问题。
(27)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一是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均已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科级干部进行了补充调整。二是局机关已选拔出了一批年轻干部任科级领导职位,结合局属单位机构改革及工作实际情况,对局属单位部分年龄较大、任职时间较长的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同时选拔出一批年轻干部补充到局属单位班子成员中。
(28)针对“干部考察工作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从考察材料要写准出发,积极向组织部学习了如何规范书写考察材料,充分结合了每位考察对象的任职经历、岗位职责、工作实际、个性特点、群众口碑等方面的信息,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的描写和刻画。二是从文书档案要完整出发,结合档案清理规范工作,已完成档案审查,对缺失的考察文书档案进行了补充。三是从考察程序要严谨出发,做到了举一反三,在最新提拔使用领导干部过程中,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规定,认真填写任前审档表、全程纪实表等文书材料,确保干部考察环节相关材料规范制作、及时收集收档。
10.关于“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29)针对“领导班子自身表率作用不强”问题。
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书面征求了多家单位以及部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在批评与自我批评阶段,每位领导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从思想认识、具体的学习和工作内容中进行了深度剖析,相互批评均出于公心,从工作角度出发,提的意见建议一针见血,辣味十足。
(30)针对“机关党委发挥作用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截至2024年12月,共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级会议精神和政策文件等47篇。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截至2024年12月,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专题交流研讨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结束后,及时将学习资料上传至指定邮箱,要求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支部课堂”等方式组织学习。三是强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先后制定印发了《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关于在全局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规范指南》,截至2024年12月,共调阅《党支部工作手册》4次,重点检查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费收缴等情况,不断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局2024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方案,年初成立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形式对全局各党支部2023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四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邀请党建方面相关专家到局内对全局党务干部针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填写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进行了业务培训。五是强化机关党委内部学习。订购《基层党务工作手册》《新编党的组织生活指导手册》,组织机关党委内部对两本工具书进行了集中学习。
(31)针对“部分支部党建工作敷衍应付”问题。
一是制发了《关于做好基层党建专项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聚焦市委巡察反馈的党建方面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二是定期检查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2024年共先后4次对全局各党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调阅。参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检查不合格的支部列入后进党支部,建立《后进党支部动态管理台账》并上报给了市直机关工委。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通过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距离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坚持措施不松、力度不减,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压紧压实党支部助学促学责任,不断增强理论武装实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上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二)坚持管党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局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两个作用”,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深化反腐败工作,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坚决纠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有效解决一批住建领域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
(三)持续攻坚克难,坚决彻底整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紧盯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继续履行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查整改效果的根本标准,对整改完成的问题,由相关责任科室、单位负责对各项整改措施再梳理、再细化、再延伸,做好评估问效,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采取更加有力有效举措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四)注重成果转化,助力住建工作持续向上突围。坚持把阶段整治与长期整改、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相结合,以点带面、举一反三,针对反馈的个性问题深入查摆存在的类似问题,剖析问题根源、谋划推进措施,形成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不断拓展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抢抓国家发改委《支持唐山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政策机遇,担当作为、奋发进取,突出抓好城市更新、民生工程、行业监管、县城建设、村镇建设等重点任务,集中精力推动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唐山高质量发展、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步伐贡献住建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5-2821351;电子邮箱:zjjdwbgs@126.com。
中共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