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唐山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唐山市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5-03-16 09:05:27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3年11月3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委党委自觉把接受市委巡察和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唐山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注重高质量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持续强化整改力度,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落实到各方面。
(二)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委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实施清单化闭环销号管理,统筹推进整改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通过会议调度、现场督导等方式推动整改销号,督导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着力解决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具体问题,推动构建全委上下联动、协同整改的一体化工作体系。
(三)坚持统筹兼顾抓整改。委党委坚持干字当头,真抓实干,将推进巡察整改与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服务、融入全市发展大局相结合,与深化国企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坚持问题整改与标本兼治、建章立制一体贯通,强化整改成果转化运用,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营造国资国企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在国资国企落地见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关于“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欠缺”问题
(1)针对“政治引领有差距”问题。
一是着力找准发展定位。深度对接全市发展大局,制定《关于推动监管企业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唐山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督导企业分别制定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唐山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及省、市配套文件的实施细则,指导企业充分发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的载体功能,切实扛起国企“战略支撑主力军”使命。二是着力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指导各企业打破传统观念,把握发展大势,围绕市场化、绿色低碳化、数字化转型,以项目为载体,加快全产业链发展,重点攻坚新能源产业、智能化改造、绿色建材、医养结合等重大项目建设,在全市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着力加大创新研发力度。持续开展“加大研发投入、释放发展动能”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健全研发投入刚性约束机制,打造更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四是着力加速布局新兴产业。紧扣全市“4+4+N”产业体系,积极融入工业强企“1+1+N”行动,不断加大与央企在战略资源配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的合作力度,依托现有基础,加速产业布局,实现国有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集聚。五是着力强化企业党的建设。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认真落实《关于监管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推动企业厘清党委与董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将党建深入融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高度统一、有机融合。
(2)针对“理论学习主题教育有不足”问题。
一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定期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严格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完善个人自学督导机制,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学习读本》,围绕国资监管实际开展研讨交流、制定落实举措,实现委党委及机关人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双提升”。二是贯彻市委有关要求,立足国资国企实际,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主要形式,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健全完善每月至少1次、全年不少于12次的集中学习制度,形成“谈感悟、议体会、定措施”闭环机制,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国资国企工作的实践能力。三是刚性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等内容作为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第一议题”,做到“逢会必学、学用结合”,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通过“第一议题”学用贯通,促进国资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分层分类组织党纪党规学习活动,开展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延伸学习教育覆盖面至各企业基层党组织,持续深化理论学习进机关、进企业活动。
(3)针对“信息化宣传不到位”问题。
一是将企业网站建设作为信息化工作重要抓手,写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召开网站建设专题推进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推动企业完善门户网站建设,更好地开辟宣传途径、拓展市场渠道、塑造企业形象。二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等为重点内容,推进企业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纳入全委年度工作要点及党建年度工作要点统筹安排,定期开展检查督导,推动基层宣传工作强起来实起来。三是巩固信息化宣传阵地,提升社会影响力,督导企业抓好橱窗、标语、条幅等传统载体,严格所属内部刊物、网络平台及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运行管理。委机关撰写的《唐山:有效化解债务风险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刊发,有力有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履行职责使命有差距”问题
(4)针对“落实重大战略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强化政策学习与研究,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个人自学、会议研讨、文件传阅等形式,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完整准确全面领会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等重大战略部署深远意义,着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深刻把握央企子公司落户唐山的战略意义,建立与省国资委常态化对接机制,系统研究各地市招引政策经验,推动召开全市引进央企专题调度会议,全面协调各县区、各企业形成“常联络、快解决、及时报”工作机制,央企引进数量、质效提升均实现长足进步。三是持续开展“加大研发投入、释放发展动能”专项行动,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健全研发投入刚性约束机制,鼓励企业积极融入央企京津企产业链供应链,实现资源协同、服务配套、互利共赢,打造更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形成更多新质生产力。四是制定实施年度监管企业监督检查方案,建立健全跟踪评估机制,开展重点企业落实“企业数字化转型”“一流企业创建”等专项督导,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企业助力我市加快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落实重大战略主力军作用。
(5)针对“提质增效有不足”问题
一是针对“规划引领有欠缺”问题,以强化主责主业、推进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聚焦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完成国资委“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修订;制定《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明确企业主业经营必须符合企业协同发展要求;将企业主业发展情况纳入经营业绩考核,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强化主业、做优主业;督导有关企业严格执行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按照项目分工开展建设运营管理,确保项目达产达效。二是针对“发展质量不高”问题,强化经济运行的监测与调度,全程跟踪督导企业预算执行情况,每季度召开经济运行会议,对主要财务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实现动态监控,确保企业运行保持合理区间和健康有序进行;持续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统筹推进“开源、节流”并举,推进企业实现资产规模持续增大、资产质量稳步提高。三是针对“支撑作用不强”问题,持续优化完善“四增一降四提升”指标体系,推动企业稳预期、提信心、拓市场,积极参与康养运动休闲旅游基地、冷链物流园区、南富庄震后危改安置住房等项目建设,加大“两资两非”处置力度,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率,有力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四是针对“缺少行业龙头”问题,持续推进对标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定期召开会议统筹调度推进,指导企业进一步优化完善实施路径,切实提高价值创造能力;召开银企融资对接会、上市调度推进会,为企业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供渠道;指导企业合理匹配债务规模、期限和品种,实施“四个一批”工作法,推动企业刚性兑付、有序置换非标债务。
(6)针对“深化国企改革步子不够大”问题
一是针对“布局结构不优”问题,乘势而上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指导企业积极融入工业强企“1+1+N”行动,鼓励企业融入服务央企产业链供应链,实现资源协同、互利共赢,推动国有资本向战新产业、未来产业集聚,加快产业升级,激活发展潜力。二是针对“重组整合不彻底”问题,出台实施《全面加强各级子公司科学设置和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督导有关企业按照市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妥善安置事业单位人员、盘活事业单位资产,进一步理顺市属骨干企业并入市属一级企业集团后管理体制,根据市属国企交叉持股情况向市政府提出股权划转建议,有力促进各企业市场化管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三是针对“科技创新不强”问题,市国资委及各企业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把自主创新工作摆在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突出位置,完善研发投入刚性增长约束机制,强化研发投入预算管理,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科技创新特点实施分类考核,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为可持续发展积蓄动能。四是针对“市场化程度不高”问题,建立健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唐山市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指南》,规范企业上市审批程序,建立专家联审机制,创下省内各地市该项工作先河;同时推动企业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运行机制,开展规范子企业董事会建设专项行动,制定出台加强外部董事履职管理若干措施,全面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效能。
(7)针对“优化国资国企营商环境有差距”问题。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营商环境相关理论,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内容纳入“国资大讲堂”选题,举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读专题学习培训,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夯实思想基础。二是着力优化国资国企市场环境,实施企业投资清单化管理制度,督导企业按时报送年度投资计划,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出具同意备案的批复,对投资计划编制存在问题的企业予以指导整改,有力提升企业投资质量和效率。三是着力优化法治环境,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为监管企业提供合规性法律服务,截至2024年11月,法律顾问对重大事项论证、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8份,有力推动企业合规经营、依法治企。
(8)针对“国资国企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持续开展监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强化顶层设计、优化监管方式,更新《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不断完善“专业+纪检+审计+稽查”监督模式,制定实施《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持续提升体系化、专业化、法治化国资监管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行为,制定印发《监管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全面排查监管企业“应登未登”违规情形,逐一推动问题整改,实现国企产权管理依法合规。三是对监管企业房屋出租管理开展针对性检查,调阅各企业出租管理制度和出租管理台账,通过查阅材料、实地访谈等方式进行全方位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提示,有效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四是突出强化投资监管,指导企业细化落实违规投资经营责任追究机制,纳入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点任务考核指标台账,实施量化考核与整改闭环管理;强化投资事前合规性管控,对监管企业拟实施项目的投资决策、投资方向、投资规模、投资能力和风险防范等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即时下发提示函,督导企业限时整改完成。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对监管企业2017年10月以来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对发现问题均按程序下发整改通知,已全部限期整改完成。
(9)针对“推动履行社会责任不主动”问题。
一是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医疗、住房等热点焦点问题,推动企业高质量服务保障我市“一老一小”民生工程,制定《支持市属国企参与“租售并举”住房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截至2024年11月,20余个社区食堂、月子中心、养老托育中心等项目实现规范化运营,滦州市“产业+人才家园”和边各寨“服务+生活家园”项目有序实施,南富庄震后危改安置住房项目主体工程基本完成,相关企业通过搭建住房“以旧换新”平台促成新房成交67套,切实提升民生福祉。二是全力配合城市更新行动,根据职责分工对市政府相关部门城市更新项目计划提出合理建议,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支持企业参与城市更新工作,唐山南湖·开滦旅游景区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唐山花海、山里各庄文旅综合体等景区实现业态联动,助力我市打造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生活区,深化“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品牌影响力。三是强化财政资金收支管控力度,严格核实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原始资料并报送市财政局审核;向相关企业下达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提示函,将国有资本收益测算偏差和完成上缴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压实企业负责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有效激发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积极性、主动性。
3.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有缺位”问题
(10)针对“企业债务风险较高”问题。
一是强化债券发行、融资平台债务管控、日常监测等多维度顶层设计,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文件,组织召开债务风险防控专题会议,持续提升债务风险动态预警监控能力,确保风险隐患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二是充分发挥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资产负债率管控、债务如期兑付、融资成本压降等指标纳入2024年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以考核倒逼风险防控责任落实。三是督导企业严格落实“631”还款机制,聚焦债券、非标等刚性兑付债务,对监管企业债券即将到期、融资利率过高等问题下发提示函,督导企业制定专项计划,确保债务按期兑付,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公开市场违约风险。四是督导相关企业依据法院生效判决,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置所投资企业清算解散事宜。
(11)针对“僵尸企业处置攻坚问题多”问题。
一是分类推进“僵尸企业”后续处置工作,不断优化工作方法,细化工作举措,科学确定年度计划,按照破产清算一批、清理注销一批、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一批的方式积极推动“僵尸企业”处置,截至2024年11月通过破产终结、清算注销等方式已处置“僵尸企业”6户。二是积极推动地块盘活变现,根据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罐头厂地块出让收益返还资金已用于妥善安置职工。
(12)针对“对国有粮食企业缺乏深入稽查督办”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仔细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深刻领悟粮食安全的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提高干部群众思想认识,筑牢粮食安全思想基础。二是巩固对粮食企业监督检查成效,对有关企业开展粮食安全专项督查,督导有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对所属粮食企业监督管理,切实保障粮食储备安全。
(13)针对“破解信访难题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健全市国资系统信访工作机制,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委党委会研究推进监管企业信访工作,每月召开监管企业信访形势研判会,督导、调度重点难点信访事项,形成推动市国资系统信访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二是全面深入落实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信访事项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同时充分发挥解决市属国企改制遗留问题工作专班作用,扎实推动化解国企改制遗留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三是每月通报监管企业信访工作情况,对重点工作和上级交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导排名,进一步传导压力、落实责任。
(14)针对“安全生产指导督导不到位”问题。
一是落实委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包联机制成立4个督导组,对包联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全部督导整改完成。二是推进监管企业综合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制定印发《唐山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并推动落实,压实企业安全责任,精准发现和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三是督导指导重点领域及专项安全生产工作,向文旅集团下发《关于做好唐山南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组织安全专家对唐山宴业主(唐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置业公司)、唐山宴运营方(唐山凯歌儿实业有限公司)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督导企业对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到位。四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制定《市国资委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组织各监管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同志、安全管理人员及国资委安全生产专家60余人举办了《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培训及地震灾害应急演练;组织企业结合实际认真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抓好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国资国企提升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水平,做好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4.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不足”问题
(15)针对“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一是进一步严格规范议事规则,全面规范委党委议事内容和程序,切实提高党委会议质量;持续完善会议议题酝酿、报审程序,确保做到会前提交委领导班子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分析论证、协调酝酿。二是建立党委会议纪要集体签批机制,确保纪要内容准确无误、严谨规范。三是健全完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对议定内容、会前沟通、会议程序、纪要签批、督导落实等进行规范约束,做到发扬民主、集思广益、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议事质效。
(16)针对“监督和指导作用发挥有不足”问题。
一是支持鼓励市县两级国有企业互利共赢。引导监管企业全力支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主动参与县域项目合作,与县域企业协同推进文旅融合、绿色环保、城乡公交等重点领域工作,加快构建“互利共赢、协同发展”新格局。二是持续完善市县国资监管机构联动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市国资委及监管企业支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县级国资监管机构财务管理、产权管理、资本运营、法规建设、稽查等工作的业务指导,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监督检查等各方面强化沟通协调,形成高效工作合力。三是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坚持以管资本为主,规范履职行为,厘清出资人职责边界,强化清单式管理,修订完成《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2024年版)》。
(17)针对“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不够”问题。
一是指导企业分层分类动态优化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推动具有重大事项决策权的独立法人企业党委(总支、支部)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把关,实现“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全覆盖、清单事项全研究,全面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二是强化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指导,截至2024年11月累计派出48人次列席监管企业董事会30次,实现现场会议列席全覆盖。完成2023年度监管企业董事会评价工作,推动监管企业董事会规范运行水平整体提升。实施规范子企业董事会建设专项行动,指导企业全面排查子企业董事会建设薄弱环节并督促整改到位,切实提高各级子企业治理效能。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5.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到位”问题
(18)针对“惯性思维强”问题。
一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全市国企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开展委机关“监管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推动思想解放,打破主观主义、教条主义、惯性思维及“城墙思维”束缚,积极探索破解发展难题新路径,形成国资监管改革创新举措。二是组织机关人员按时保质完成省、市年度培训和专项教育,截至2024年11月举办“国资大讲堂”专题学习6次,组织国资系统干部专题培训2次,着力促进干部提升政治能力、战略思维及创新本领;健全机关人员绩效考核体系,选树2024年上半年“三争三比三亮”活动先进典型10人,评选第一至第三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优秀33人次,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实施年轻干部轮岗锻炼计划,选派6名干部跨科室轮岗交流,既培养国资监管“复合型人才”,又注入“新生力量”,有效提升跨部门协同效能。
(19)针对“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一是委党委会定期研究推进作风建设,动态调整委党委纠治“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建立健全各科室作风转变监督提醒机制,形成纠风整治良性机制。二是组织领导班子用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落实“深、实、细、准、效”五字诀,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分管企业和责任企业,系统调研生产经营、安全稳定、党的建设等情况,对发现问题帮助制定解决措施,更好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20)针对“作风不扎实”问题。
一是组织机关人员利用机关各党支部“学习日”、“国资大讲堂”视频授课、省市干部网络学院等途径,采取老带新、科长结对科员等举措,全面学习国资监管业务知识,有效提升机关人员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开展公文写作培训,落实公文起草、核稿、审批、制发有关规定,严守公章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机关公文能力和水平。
6.关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有欠缺”问题
(21)针对“服务企业发展不足”问题。
一是积极助力企业经营发展提速提效,“一把手”亲自指挥调度,先后4次召开重点项目资金申报工作调度会,主动对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协助企业跑办申报手续。二是不断强化国有资产运营状况分析调度,按时组织召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确保完成年度目标调度会议,根据企业发展不同阶段和实际,聚焦经济运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监测预警分析,确保企业运行保持合理区间和有序进行。三是完善重点事项催办督办机制,制定国资委监管企业项目投资流程图,对各企业“四增一降四提升”行动、风险防控等重点事项进行跟踪检查,组建稽查及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人才库,提高为企业服务工作精准度与效率。
(22)针对“主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为监管企业开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河北省“阳光信访”平台,加强信访值班,及时耐心答疑解惑,迅速交办企业办理,群众满意率提升明显。二是建立委领导包联化解对口联系企业信访事项台账,制定接访、约访、下访计划,定期在群众工作中心国资委窗口和机关接待室接待职工群众,到街道社区和职工家庭进行家访,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问题。
(23)针对“维护群众利益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督导有关企业多次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接沟通,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确保事业编制身份人员合法权益。二是逐户深入了解企业房、地、人、诉讼等情况,对人员类型、享受政策、面临问题等详细分类总结,督导有关企业落实落细职工安置工作实施细则。三是积极申请资金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汇达公司、泰瑞包装等企业申请社保费用补缴、取暖和物业补贴等资金,积极申请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军转干部补助等资金,有力维护了国资国企及全市和谐稳定。
7.关于“落实廉洁规定不到位”问题
(24)针对“督导企业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有效”问题。
一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推进监管企业“作风建设年”活动,与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联合开展违规吃喝、公款吃喝等专项检查,全面整治企业违反“过紧日子”要求、招待宴请奢靡浪费等问题。二是针对企业公车使用方面,进行广泛深入调研,汲取各地经验,多渠道征求意见建议,经报请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制定印发《监管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公车管理使用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企业建设。
(25)针对“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监督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按照《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监管企业“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对项目招投标、企业主要业务、内幕交易等相关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健康发展。二是继续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稽查监督等各类监督多位一体、贯通融合、协同高效的监督模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8.关于“财务管理问题明显”问题
(26)针对“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实际情况,依据当年度国资国企工作计划,按照财政有关规定,科学准确详实编制本年度预算,获得市财政局充分肯定。二是增强预算执行严谨性,建立预算执行台账,逐项目督导落实,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27)针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及时、全面清理机关往来账款,存量资金按规定上缴财政,避免形成财政资金“二次沉淀”,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格落实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强化执行各类票据审批程序,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三是严格遵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大额度资金的安排使用全部经上会讨论决定。四是开展机关固定资产盘查,选派得力人员组成固定资产盘点小组,建立健全机关办公设备台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置盘盈盘亏资产,确保做到账实相符。
(28)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
一是强化执行财务出入库管理制度,运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办公设备设施,指派专人负责日常办公耗材支领,高效保障机关办公秩序良好运行。二是落实《唐山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健全监管企业投资专项检查制度,制定《监管企业投资管理考核办法》,完善国资监管、资产出租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9)针对“企业存在财务违规问题”问题。
一是做到举一反三,以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为依据,对监管企业财务账目等进行监督检查,督导企业健全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依法纳税意识,确保企业账务真实、合法合规。二是树立类案思维,对发现的财务不规范问题督导企业严肃处理,形成震慑,杜绝财务违规问题发生,保证企业财务信息有效,为企业良性发展服务。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9.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30)针对“机关党建引领不够”问题。
一是全面强化机关党建工作,深入落实基层党建示范引领行动,积极构建示范引领、整体提升的机关党建工作新格局,成功实现“创A”。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国资监管,严肃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调整完善机关内设支部架构,组织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注册,深化“三争三比三亮”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机关党建与国资监管“两不误、两促进”。三是针对党建标准不高、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开展党务知识学习互学互促活动,积极向央企、省企优秀党组织和其他市直部门“取经”,组织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参加系统党建培训,将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建工作资料汇编》作为案头书常学常用,依照《党支部手册》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步骤程序,有效提升机关党建能力和水平。
(31)针对“对监管企业党建指导督导不够”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党建全面“创A”、“手拉手”党建结对互助活动,鼓励支持党委系统所属中央企业、河北省企业、北京市企业参与“创A”,不断提升监管企业基层党组织“A档”比重,确保C档保持动态清零。二是强化党务干部素质提升及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党务干部培训、党纪学习教育暨党支部书记示范性培训各一期,近290人参加培训。三是开展基层党建考评和述职评议,依据《监管企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开展2023年党建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列入企业综合绩效考核;开展2023年度党建述职评议,系统企业进行书面述职,监管企业进行现场述职并开展评议。四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全面规范和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确保混合所有制企业始终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32)针对“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党建+”行动,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实现生产经营机构变化和基层党组织设置“四同步、四对接”,截至2024年11月,指导企业组合式设置党员先锋岗、责任区、突击队等约3700个,有效攻坚重大任务、重点项目约650个,解决一批制约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企业党建与企业管理、效益提升、风险防范等改革发展业务工作同频共振、深度融合。二是深化实施党建品牌培树工程,聚焦“八个一”专项行动,围绕“1358”党建工作品牌,广泛开展“一行业一特色、一企业一品牌”活动,切实发挥党建品牌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
10.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
(33)针对“企业选人用人观念和机制传统”问题。
一是深化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对企业领导人员组织配置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新机制,加大对企业外部人才信息的搜集力度。制定出台《监管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监管企业市场化选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促进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和竞争上岗,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动企业选优、配强、用好经理层,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活力、创造力、竞争力。二是发挥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风向标”作用。根据“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及“同一行业、同一尺度”原则,坚持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衔接挂钩,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压实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责任,将薪酬和岗位贡献衔接,强化契约目标的科学性、挑战性和契约的刚性考核、兑现,持续提升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国企之间共享交流力度。落实《唐山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职数管理和梯次结构建设,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岗位交流和退出管理,2024年上半年部分监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互调,有效畅通了国企领导班子横向交流渠道。
(34)针对“年轻干部和人才储备不足”问题。
一是强化监管企业干部队伍建设,坚持“重品行、重实绩、重公认”用人导向,依据干部管理权限推荐、选任优秀干部,推进企业制定完善各级年轻干部培养计划,促进领导班子年龄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增强企业干部队伍整体功能。二是强化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引进人才成本视为利润等举措,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凤凰英才”政策,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发展的长效机制,实行有利于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骨干人才的激励措施,开展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市场化招聘,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指导市人才发展集团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全市2024年高层次人才对接会,活动现场142人达成就业意向。三是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针对中青年工作人员开展政治、思想、作风、素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研判,依据国资监管和机关岗位特点实施多岗位锻炼,促使年轻工作人员尽快成长为高素质专业化国资监管人才。2024年,机关年轻干部职务晋升正科级1人,职级晋升2人,事业编制年轻干部晋升副科级3人,不断推进人员梯次配备、递进培养。
(35)针对“干部选任程序和档案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上级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要求,补足主观认识差距,纠正理解执行偏差,熟知牢记规定程序,提升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坚决把好程序关,强化责任落实,实施预审备案负责制,责成人事管理人员、办公室主任、分管委主任为预审备案三级责任人,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沟通,全面履行程序,积极查缺补漏,及时完善手续,做到凡属于预审备案的事项,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事前向上级书面报告。截至2024年11月,11名干部职务职级调整、到龄退休、期满转正、岗位调动,全部做到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三是落实干部考察工作责任,细致把握每个环节,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及时归档考察文书材料,做到履行动议、推荐、考察、讨论、任职等程序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全面自查,对缺乏民主推荐、“七不列为”证明、廉洁自律证明等考察材料的情况,征询上级部门意见,及时查缺补漏,积极整理完善,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到位。四是严格执行《全市干部人事档案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对53份企业管理人员档案,30份机关科级以下人员档案,逐人逐卷详细审核,对发现的书写不规范、栏目缺内容、材料不完整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压实整改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及个人作出说明、补充材料、整改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认定、做好材料收集、实施档案整理,按时全面完成档案清理规范工作任务,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
(36)针对“指导企业完善人事档案管理不够”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国资国企人事档案工作培训,邀请市委人事档案管理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对档案管理中的调查核实、档案认定、组卷管理等关键问题进行解析解答,机关及监管企业120多人参加,有效提升人事档案管理意识,提高人事档案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落实《全市干部人事档案清理规范工作方案》要求,指导各企业对所管理档案逐人逐卷进行全面审核,督导企业及时汇总、建立台账、认真整改,保质保量完成人事档案清理规范工作。三是制定企业档案工作督导检查工作计划,深入企业现场调研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及做法成效,促进企业优化档案管理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已实地督导检查交发集团和安居集团,按计划将于近期完成对各监管企业的督导检查工作。
1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37)针对“国资国企政治生态建设不有力”问题。
一是切实承担好、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以严的主基调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化党纪党规刚性约束,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加强日常警示教育和节前廉政提醒,严肃查纠违规违纪和国资国企领域腐败行为。二是突出国资国企监管全过程全覆盖,制定落实《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综合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履职待遇违规等突出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国资监管、企业发展紧密结合,持续健全完善稽查、纪检、审计监督为一体的具有市国资委特色的监督体系。
(38)针对“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督促各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将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压实到岗、落实到地,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二是强化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联系企业和分管企业开展督导检查、调查研究,同步推进监管、廉政、安全等工作,对国资监管、企业运行、党的建设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心谈话、提示函等措施,健全预防、发现、化解、整改机制,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39)针对“日常监督教育不到位”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廉政制度体系,指导企业优化制度设计,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增强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稳定实际,以产权为基础、以资本为纽带、以稽查为手段,全面排查评估工作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提高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保密工作风险等管控能力,强化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持续优化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三是抓好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突出加强财务、审计、项目建设、招投标等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加大纪法培训、廉政提醒力度,对重要岗位人员开展纪法轮训。2024年5月组织系统内近150名党支部书记赴李大钊纪念馆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主题活动,深切缅怀革命先烈大钊同志的丰功伟绩,深化廉洁自律教育。四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各级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工作组,明确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印发学习通知,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实施全覆盖、全过程督促指导,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按上级要求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并与企业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实干实践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2024年5月,在市学习教育专班检查调研中获充分肯定。
(40)针对“纪检监察监督和教育整顿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巩固拓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教育整顿关键环节、关键步骤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将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加强驻委纪检监察组及机关纪委自身建设,实现思想政治、纪律作风、管理监督、履职本领的新提高。二是开展国资国企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 实施方案,加强纪检监察监督,重点整治“四风”和作风建设突
出问题,以优良作风激发干事创业新动能,推动国资国企系统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发展,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国资委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国资监管效能,扎实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步伐贡献力量。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长期任务,抓好抓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监管、党建等各项工作,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穿于行动中、落实到工作上。三是教育引导国资系统党员、干部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担当和角色意识,自觉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推动形成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强化履职责任担当。一是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主责主业管理,健全现代公司治理与市场化经营机制,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二是统筹推进企业服务融入全市大局,一体抓好央企二三级子公司迁入和新落户央企运营质效提升,推动企业以高质量服务保障我市“一老一小”工作,支持企业抢抓“两重”“两新”政策机遇,切实发挥落实重大战略主力军作用。三是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实施“加大研发投入、释放发展动能”专项行动,大力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助力我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三)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是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工作,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格局。二是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严格落实“党建入章”、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等要求,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健全差异化业绩考核体系,全面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完善“党建+业务”融合机制,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三是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纵深推进清廉国企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扎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902929;电子邮箱:tssgzwbgs@163.com。
中国共产党唐山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