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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三项机制一体发力 推动农村集体经营阳光收益
文章来源:唐山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2-06-30 10:49

“村集体经营的账清楚了,咱老百姓的心里就亮堂了!”去年以来,乐亭县围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坚持巡察监督、专项整治、规范运行三项机制一体发力,让村集体在阳光下收益、群众在公平中受益,实现了“1+1+1>3”的良好社会效果。

农村“三资”管理向来备受关注,其中一些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活动中产权归属模糊、监管缺位、运作不规范、收益处置随意等问题,极易导致群众利益受损。对此,乐亭县委启动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巡察,通过“查阅台账+座谈了解+实地走访”的方式,深入一线开展“点穴式”监督;同时组织全县14个乡镇(街道)成立工作专班,对488个村(居)集体所有建筑物、机器设备、温室大棚和土地、坑塘等资产资源进行排查摸底,做到“一村一账”“一户一档”。通过巡察、摸底,共发现三方面8类问题,涉及165个行政村。

今年以来,为扎实推动问题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乐亭县纪委监委坚持“双管齐下”,全面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一方面,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加强培训、完善体系、强化监管、集中整治等工作建议,采取廉情通报、集中调度、分组督导等方式,督促县、乡、村各级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另一方面,健全督办工作机制,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依托“打卡式”监督信息管理平台,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整改,形成监督闭环。

同时,县纪委监委结合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各有关村收回多年应收未收的收益性款项,查找完善制度漏洞,并将所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有序录入县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实现“统一平台、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的信息化、标准化管理,为各村集体盘活资产资源、撬动经济发展、护好“钱袋子”拧紧了“安全阀”。

截至目前,全县农村集体收益性资金清缴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47项,规范合同2000多份。(乐亭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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