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深化政治巡察持续正风反腐 |
2021年以来,迁安市委坚持“15678”工作思路,把巡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顶层设计、统筹推进,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利剑”作用日益凸显。截至目前,完成95家市管单位、572个村(社区)党组织及6个专项巡察,进一步巩固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谱写“北方水城、美丽迁安”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近日,迁安市被确定为省巡察工作规范建设联系单位。
顶层设计 扛牢主体责任
迁安市委准确把握巡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落实巡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发挥利器作用,树立巡视巡察权威。
担实政治之责。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巡察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布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旗帜鲜明落实巡察主体责任。迁安市委谋划巡察工作以来,市委常委会先后21次专题研究,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49次学习传达上级精神、研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组织4次全市性会议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通报警示,切实做到定期研究、科学谋划,并成为常态化制度化安排。
扛实领导之责。该市市委主要领导主动扛责上肩、率先垂范,任职半年来7次对巡察工作作出批示,14次主持市委常委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市委书记专题会研究部署,悉心听取各巡察组情况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形成了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落实保障之责。高规格组建“一办四组”,配齐配强巡察机构队伍。发挥“熔炉”作用,把巡察岗位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平台,对进行过巡察一线锻炼的干部交流重用4人,提拔18人。
创新机制 实施精准监督
迁安市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发挥巡察制度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战略作用,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强化政治监督。
聚焦监督重点。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变化和巡察实践发展要求,监督重点从紧扣“三大问题”到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从围绕“四个落实”到现在紧盯“三个聚焦”,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分类施策。镇街注重巡察“两个责任”、惠农利民政策落实等方面问题,市直单位突出履行职能职责、项目资金监管等方面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村级注重巡察“三资”管理、基层“微腐败”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着力提升政治巡察的精准性、实效性,切实把监督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完善制度保障。坚持把完善巡察制度建设作为保障巡察高质量推进的基本保障,构建形成了以《中共迁安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为总纲,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四个巡察工作责任主体工作规则为支撑的“1+4+N”巡察工作制度体系,制定修订完善各类规范性制度、模板73项,实现了巡视巡察工作全过程精细化、流程化管理。
灵活组织方式。牢牢把握政治监督本质,立足常规巡察,配合开展好提级交叉巡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延伸巡察和“回头看”,着力增强巡察针对性和时效性。截至目前,迁安市委累计开展10轮本级巡察,配合开展3轮唐山提级交叉巡察,完成疫情防控、乡村振兴资金、矿山综合治理等6个专项巡察,对3家单位开展了巡察“回头看”,覆盖率达到100%。
统筹巡察延伸。坚持“试点探索、稳步推开、深化推进”的原则,结合市域实际情况和对村巡察工作的考察调研,全面铺开对村党组织的巡察。巡察中把握节奏、务求实效,切实把巡察利剑直插最基层,督促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标本兼治 强化成果运用
迁安市委坚持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努力实现巡察综合效应最大化,切实把巡察成果运用到规范工作、健全机制、形成警示上来。
巡察整改高态势监督。严格落实市四大班子领导同志参加分管或包联单位巡察反馈会,对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并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等制度规定,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整改质量;跟踪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坚持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巡察反馈意见高质量整改。坚持从严从实,对巡察发现问题严格落实“双反馈”“双报告”“双公开”制度,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并按规定将整改情况向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接受全面监督,严防虚假整改、摆花架子,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共反馈问题4432个,到期308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
移交问题线索高效查办。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坚持分类移交、优先查办,并适时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有力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的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六届市委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570件,已办结513件,其中立案90人,党纪处分78人,政务处分10人,移送司法2人,组织处理21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13人。
共性问题高标准解决。坚持分类施策、对症下药,针对巡察发现的典型共性问题,2次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进行集中通报,问题内容清单式告知,要求相关党组织对照自查自纠、前置整改,以点带面放大整改效应。坚持“以巡促改、以改促治”工作理念,通过对巡察工作数据和发现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向被巡察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意见建议592条,推动健全完善决策机制等各项制度703项。
延伸触角 织密监督网络
迁安市委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建立完善统筹衔接和协调协作机制流程,打通巡察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的内在联系,最大限度发挥力量整合与系统叠加优势。
整合资源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市委巡察机构与有关单位巡前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市委巡察机构与23个市直单位开展巡前协作配合的具体事宜。加强与组织、财政、审计、信访、法检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通过召开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函询等方式,推动巡前信息情况沟通、巡中专业技术支持、巡后成果综合运用,形成监督合力。
探索有效路径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贯通融合。创新出台《关于进一步贯通纪律监督、巡察监督、第三方监督的十二项措施》等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巡察办、巡察组共同列席巡察阶段汇报会,纪委监督检查室指定专人参与巡察,对重要问题会商研究,督促立行立改,对重要问题线索提前介入研判,做到快查快处,变“单线作战”为“前后台协同作战”,形成了巡察、反馈、整改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监督闭环。
立足队伍建设推动巡察监督与组织部门贯通融合。会同组织部门健全抽调干部管理机制,根据每轮巡察任务需要,按照纪检监察、组织、审计、司法、信访等模块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巡察,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专业能力。研究出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市委巡察机构培养锻炼的暂行办法》,每年从全市范围选派8至10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机构锻炼。
强化上下联动完善巡察战略格局。发挥县级巡察在上下联动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巡察上下联动的“魂”,制发《关于加强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办法》,从谋划任务、组织实施、成果共用、形成合力等方面系统设计,充分借助上级政策、制度、力量支持,助力破解重点难题。按照省市县三级联动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了治理华北“大漏斗”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四个专项”、粮食购销系统专项等联动巡察任务,摸清整体情况,掌握关键数据,发现问题28个,向相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19条,取得明显成效。
身心并塑 打造巡察“铁军”
迁安市委围绕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把建好巡察干部队伍,促进巡察干部业务素质提升,作为推进巡察工作的有力抓手,努力锻造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
加强业务培训。以培训为重要抓手强化巡察内生动力,采取集中培训、以巡代训、轮岗锻炼、办组会商研究和复盘交流总结等多项措施,为巡察干部充电蓄能、加油鼓劲,全面提升巡察干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巡察业务培训会、经验交流会7期,累计参训人数310余人次。
优化人员选配。每轮巡察工作在酝酿时,即针对巡察对象任务性质、行业特点,对巡察干部选配进行专题研究,从年龄、学历、专业、政治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严格标准,反复筛选,力求巡察工作在聚焦精准找出问题的同时实现以老带新、“以巡代训”,确保每轮巡察组“选得准、拉得出、打得胜”。
加强纪律建设。贯彻落实巡察后评估暂行办法和巡察组业绩考核办法,认真开展巡后复盘交流,坚决杜绝工作中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巡察工作纪律“十个严禁”“十六个不准”、保密要求和回避制度等巡察纪律,组织巡察干部签署《巡察工作承诺书》,确保巡察期间始终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坚决防止“灯下黑”。
迈向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持续深入开展政治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加快钢铁资源型城市转型,建设‘八美迁安’生动实践的迫切要求,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七届迁安市委新一轮巡察已经展开,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加快‘北方水城、美丽迁安’现代化建设,为唐山实现‘三个努力建成’贡献迁安力量。”迁安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文彬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