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润:强化政治监督 为空气质量“退后三十”提供坚强保证 |
图为丰润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七树庄镇一水泥制品企业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近日,因对“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不力、履职不到位,甚至私下参与、暗地唱反调,丰润区一批农村“两委”干部被严肃问责,6人受到党纪处分,35人被区纪委监委提出不得参选党支部书记和推选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资格的建议。
这是该区打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三十”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半个多月来,为确保区委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和职能部门整治监管落实到位,区纪委监委强化政治监督、精准发力的生动写照。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环保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丰润退出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后三十”、打赢翻身仗,该区纪委监委立足政治监督,协调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对环保领域实施专项监督、专项巡察、专项督查融合推进,坚决整治污染大气和环境的各类问题。他们每天出动5个监督检查组、6个专项巡察组、23个乡街检查组,深入区直单位、乡镇村居、企业矿山一线,就攻坚行动全过程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检查点位1098个,发现问题80个,督促完成整改56个,运用工作提示函、整改交办函、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提示提醒有关党组织24次、党员干部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4人。聚焦各工作专班工作状态和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紧盯不落实的事和不落实的人,印发《监督专报》3期,约谈提醒58人,警示教育29人,下发交办函20份、督办函4份,对未落实管控措施、失职失责的16名干部依纪严肃问责。
同时,区纪委监委在协助区委召开全区领导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时,集中通报涉“散乱污”企业监管不到位、以权谋私、失职失责等问题,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公开曝光攻坚行动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和事,强化警示震慑,夯实责任意识。针对监督发现的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及时向区委呈报《廉情专报》,提示区领导督促指导包联分管的部门及乡街履行环保攻坚主体责任,倒逼责任落实。(丰润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