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七清查两深化”全方位整治基层“微腐败” |
“微腐败”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挥霍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严重侵蚀了党的执政基础,严重破坏政治生态。近日,迁安市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紧盯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市直单位、村(社区)“两委”班子、乡镇及基层所(站),以信访积案清零为突破口,以清查行动为载体,对基层“微腐败”开展全方位的专项整治。
为确保整治工作有效推进,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该市强化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立足本地实际,制定专门整治行动《实施意见》,确定实施“7个清查和2个深化”行动:村(居)基层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清查行动,农村“三资”监管和村务公开问题清查行动,惠民政策执行、资金使用问题清查行动,土地征收流转、危房改造拆迁安置和宅基地审批问题清查行动,乡村小设施、小项目、小工程违规问题清查行动,基层所(站)懒政怠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查行动,村(居)基层违反群众纪律清查行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和市直单位“权力清单”制度深化行动,并分别确定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牵头单位充分发挥牵总作用,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为确保专项整治扎实开展,该市采取精准摸查、即查即处方式,重点围绕“7个清查和2个深化”,紧盯具有决策权、执法权、处罚权、管理权的重点单位、岗位,公开举报方式,精准受理问题信访举报,开展明察暗访、社会第三方调查,组织“走千家、访万户”调研监督活动,科学分析研判,精准发现隐蔽性、根源性问题线索,全面掌握确定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点人、重点事。对问题多发频发单位以及重点难点焦点问题线索,市纪委将采取班子成员联镇乡督导、直查和督办领办、把问题多发频发的村(居)和基层所(站)纳入巡察范围等方式,按照“两个优先”原则,运用“四种形态”迅速处置,有力消减“微腐败”问题存量,坚决遏制问题增量。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充分释放警示震慑效应,迅速形成对基层“微腐败”问题“零容忍”的强大态势。
“工作中我们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准确把握政策,正确区分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形,科学运用‘四种形态’,避免工作简单泛化,避免处理畸轻畸重。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步开展问题整改、案件查处、舆论引导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强化源头治理,通过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把‘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和市直单位‘权力清单’制度向纵深推进,实现基层微权力规范高效运行,确保基层信访增量得到有效遏制,确保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迁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