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
文章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2019-07-22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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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0日,我市召开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和省纪委部署要求,对我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浩就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批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穆伟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曹妃甸区委书记孙贵石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秘书长梁振江主持会议。

  王浩在批示中指出,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事关加快“三个努力建成”步伐、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事关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监委要履行监督责任,职能部门领导要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触碰红线、逾越底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把“小病”拖成“绝症”、小错酿成大祸。要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和基层“微腐败”问题,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搞下不为例,形成强大震慑,为推动唐山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穆伟利在讲话中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两个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要求,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以实际行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坚持科学施策,确保两个整治取得扎实成效。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率先垂范,发挥好“头雁效应”。精准抓住群众痛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靶向施治。坚持严字当头,形成高压震慑。强化制度建设、教育引导,做好整治“后半篇”文章。要强化组织领导,凝聚两个整治的强大合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督促问责,提升群众参与度,营造浓厚氛围,切实通过两个整治,打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助推唐山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孙贵石传达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精神;梁振江传达了《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精神和王浩同志批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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