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润:紧盯乡村“小问题” 服务群众“大民生” |
近年来,丰润区纪委监委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部署要求,着眼村级“微权力”,推行“1234”监督工作法,完善农村基层权力运行体系,促进农村干部严格规范用权,防范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一张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推广“村权规范37条”,通过制定“村(居)事务‘四议一行三监督’决策程序”,将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纳入规定程序操作管理,以清单、流程图的形式,把村级权力运行纳入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推行以来,全区491个行政村,按“四议一行三监督”程序规范运行工程类开支项目168个,节约资金124760.9元,按规范开展其他服务类村务62697项。
“双管齐下”强化制度约束。一方面,强化制度刚性执行,通过实行权力事项月报告制度,确保村(居)重要决策事项有备案、有审核、有决议,确保过程有人监督、决策有人签字、落实有人督导,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梳理归纳村干部违纪违法新类型,明确了扶贫领域违纪、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拆迁、惠农领域、基层“四风”突出问题以及其他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6项治理重点任务,深入查找制度机制漏洞,有针对性提出监督建议。
“三手共抓”监管上下联动。将村级重大事项实施情况纳入村级纪检员监督、基层党建和农村干部述责述廉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人员对制度运行情况进督促检查。制定村级纪检委员责任清单,明确其9项工作职责,通过参加、列席村级事务有关会议、查看财务支出票据、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廉洁风险隐患开展监督、及时提醒。结合每月一次“党员活动日”,组织党员就“小微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询问质询、听取意见建议。开展村级干部“述责述廉”活动,村“两委”干部对一年来履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说明,特别是对制度规范贯彻落实、财政拨付资金使用、村级“三资”处置、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详细汇报,接受全村党员、村民代表质询评议和民主测评打分。
“四向发力”问责抓细抓长。采取定期调度、实地督促、明查暗访、走访评议等方式,加强村两委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对违反程序、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不良影响的,综合运用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措施严肃查处。(丰润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