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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踩准“121”工作步调 压实巡察责任链条
文章来源:   2019-03-29 08:45

  为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开平区委巡察机构强化制度、机制与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完善“121”工作路径,不断压实巡察的责任链条。

  建立“1”个巡察制度体系。该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开平区委巡察工作规则 》《巡察工作实用手册》《关于加强巡察借用干部管理的规定》《巡察工作公开制度》《关于巡察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办理办法》《巡察工作组办会商制度》等12项制度,明确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将各环节的任务、目标、程序、责任具体化,确保了巡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健全“2”个巡察机制。该区巡察机构通过加强与纪检机关线索相互提供移交、组织部门个人事项抽查及干部考察调整、政法机关在信息法纪咨询、审计部门审计成果、信访部门信访件转送督办等方面沟通协作,建立了巡察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提高了巡察工作水平;同时建立了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的规定》,明确提出了如实汇报工作客观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保障工作开展、抓好整改落实等工作的具体要求,便于被巡察党组织高标准配合完成巡察工作。

  打造“1”支巡察铁军。该区区委全力支持巡察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13名,成立“1办3组”,并从区纪检、组织、检法、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抽选80人组建巡察工作组长、副组长库和专业巡察人才库;区委巡察办为提高全员综合素质,先后组织巡察办、各巡察组开展业务培训6批80人次,以丰富的理论大餐提升巡察人员的履职能力;同时研究制定了巡察机构、干部责任清单和风险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双单双防”工作机制。 大力开展“讲忠诚、重执行、作尖兵”主题教育活动,共组织研讨学习6次,撰写心得体会文章16 篇。(开平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