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18|滦南:敢以正气唤清风 |
这一年,落实“两个维护”更加有力,滦南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
这一年,是县纪委与新组建的县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牢记使命,勇毅笃行,一路向前。
这一年,监督执纪步伐铿锵,惩腐问责“寸土不让”——全县共立案248件265人,结案247件266人,党纪处分220人,政务处分25人。数字里凝聚的是纪检人的忠诚和担当。
这一年,服务大局、探索创新,有关做法被河北省纪委网站、《河北日报》、《唐山劳动日报》、《唐山纪检监察摘报》等省、市媒体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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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正位置 “两个维护”落地生根
县纪委就26项年度任务制定40项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问责,立案处分6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4人。扎实推进“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查处问题94个,问责党组织3个,处理党员干部94人,引导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两个维护”,始终保持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
参与村“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审查,辑印《滦南县村(社区)“两委”干部警示教育资料汇编》1000册,组织新当选“两委”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引以为戒。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回复干部选任、村两委换届、评优评先等党风廉政意见107次,涉及2163人。
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紧密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活动,对机构改革调整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广大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法纪意识、廉洁意识不断增强。
积极推进巡视整改。配合县委办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加大移交问题线索核查力度,中央巡视组交办件全部办结,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83件问题线索已办结173件。
深化改革 锻造新时代反腐铁军
2018年2月6日,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发出了振奋精神再出发的动员令。设立内设机构16个,其中执纪监督部门14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87.5%;执纪监督编制49个,占内设机构编制总数的84.5%,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力量更加集中。
不断强化规范管理。加强内部管控,修订《机关规范化管理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激励引导,开展季评“十佳”活动,结果有效运用到干部使用和年终评优等工作中,激发正能量。
加强教育培训,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主题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以上业务培训,抽调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到县纪委轮训,不断增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能力、业务能力、执行能力和改革创新能力。
纪律规矩挺在前 反腐“寸步不让”
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贯彻执行“二十四字方针”,实现执纪主体、处置程序、权力制衡、安全措施、纠偏机制“五规范”。严格落实纪律审查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纪律审查和“走读式”谈话安全自查自纠,未发生安全事故。一年来,全县共立案248件265人,其中科级干部38件41人,结案247件266人,党纪处分220人,政务处分25人,真正做到了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针对查处的26起重大典型案件,剖析产生原因,召开全县党员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深入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台《关于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涉黑涉恶苗头问题源头治理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28人。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结合基层“微腐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问责党组织4个,党政纪处分59人,其他处理57人,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141项。
锲而不舍纠“四风” 警钟长鸣
紧盯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打造“四最”营商品牌,对27项重点任务确定12类监督检查重点,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公布县纪委监委重点整治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12类突出问题,提升发现问题能力。
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入第三方监督,对各单位工作纪律、工作状态、节日值班、是否存在中午饮酒及迎来送往、违规吃喝等情况进行不间断监督检查;累计明察暗访49次,查处“四风“问题62个,组织处理56人,党政纪处分11人,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监察建议书2份,通报7期,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抓创新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探索创新,有关做法被河北省纪委网站、《河北日报》、《唐山劳动日报》、《唐山纪检监察摘报》等省、市媒体发布,内外宣共计75篇。(滦南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