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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巡察+”模式下好“一盘棋”
文章来源:   2019-02-20 08:52

  滦州市在开展巡察工作中,立足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积极探索“巡察+”工作模式,“攥指成拳”,巡察质量和效果均有大幅提升,巡视巡察“一盘棋”锋芒出现。

  “巡察+干部”,配齐配强力量。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精选业务骨干,组建了143人的巡察人才库,根据每轮被巡察单位工作重点和巡察对象的特点情况,抽调专业人才参与巡察。组织巡察机构业务培训4次,开展巡察干部“大讲堂”2场,针对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通过业务拓展、技能讲解、答疑解惑、专题讲座、集中学习、分组讨论等多种方式,对巡察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学习辅导,建设专业化的巡察工作队伍。成立临时党支部,组织学习巡察业务知识和有关巡察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个人业务专长成立党建组、查账组、走访组、谈话组等,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资料查阅和问题线索收集工作,细化分工、责任到人。

  “巡察+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每轮巡察前,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介平台公布巡察公告。巡察启动时,采取在被巡察单位召开动员会、张贴巡察公告、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开展巡察宣传。根据被巡察单位的管理服务领域、工作流程环节等,深入管理服务对象征求意见、了解情况,着力发现党员干部纪律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巡察+清单”,正面直击“病灶”。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脱贫攻坚、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及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根据被巡察单位实际,精心谋划梳理,制定问题清单,严格检查核实,多方面查找问题。加强与财政、审计、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紧盯关键环节,将历年相关数据进行横向对比、分析研判,对疑点问题归类汇总,形成问题台账。内外质证发力。对外,向被巡察单位工作人员“问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对理由不充分、依据不充实的问题做好进一步查证和定性;对内,巡察期间每晚召开组务会,对发现的问题集中把脉“会诊”,逐个分析研究,找准突破方法。

  “巡察+整改”,推动解决问题。巡察结束后,按照规定时限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反馈,并及时上报整改报告,详细汇报落实情况。适时进行“回头看”,深入了解掌握整改不到位情况,督促限期再整改。对规定期限仍未能落实到位的,采取函询、批评、诫勉等方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倒逼整改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地放大整改效应、拓展整改成果,督促被巡察单位把巡察整改与持续加强党建、改进作风、完善制度、促进工作等结合起来。对发现的典型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集中研判分析管党治党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政治功能。

  “巡察+共享”,巩固巡察质效。巡前强化与市纪委监委信息互通,巡察组在确定巡察对象、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方面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备足“弹药”,带题进驻,出好巡察“七路卒”。建立巡察与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工作联动机制,除了选派优秀干部、业务骨干参与巡察工作,提升对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把握度外,搭建业务交流平台,通过组建巡察工作微信、QQ交流群,邀请专业老师在线答疑,及时解决巡察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走好巡察“担子炮”。巡察过程中,加强与被巡察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联系,协同推进需要立行立改事项的落实,对违规违纪问题和相关线索及时移交,下好巡察“双车挫”。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滦州市已完成了3轮常规巡察和2次专项巡察工作,组织开展个别谈话184人次、走访调查62人次,查阅资料1769份,发现问题149个,向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49条,组织处理24人。(滦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