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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精准考核”力促主体责任“精准落实”
文章来源:   2019-02-15 09:27

  2018年,玉田县着力从严从细抓管党治党,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主体责任落实上,实行“精准考核”力促主体责任“精准落实”,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示范履责,“一把手”带头。在主体责任落实上,玉田县委坚持“五同步”,即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2018年以来,县委8次召开专题常委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11次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新问题相关议题;县委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后作出批示16次,并与县属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96份,在履行主体责任上作出表率和示范。

  严查细考,履责情况“精准考核”。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明确要通过严格考核层层传责,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把实践“四种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与目标责任考核挂钩,加大考核权重比例,严格奖惩。考核过程中,严格按照责任书列出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0个方面36个项目,严格对照检查,并严格考核扣分。今年,6家单位因履行责任不力在考核中被扣分。通过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精准检查、精准考核,促进了主体责任的“精准落实”。

  失责必问,不履职就得“挨板子”。通过制度规定明确追责方式的同时,把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问责依据,对有的单位一把手没有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职责,主体责任只是说在嘴上,没有落实在行动上;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落实,甚至敷衍塞责、走过场的,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倒逼责任落实落地生根。(玉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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