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从“知行合一”看廉洁从政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9-01-28 15:16

  从“知行合一”角度看党风廉政建设,是从更深层面理解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

  “知行合一”是中国古代思想家王阳明的重要观点,其价值在于把认识和实践联系起来加以考察,认为人的一切行为源于思想认识,而思想认识是行为的主导。从这样的角度对违法犯罪和廉洁自律加以分析,对于预防和惩治腐败不无裨益。

  有许多现象值得思索——

  为什么面对金钱和美色,人们会有完全不同的反应,有的人沉溺其中而不可自拔,有的人就能够始终保持定力和清醒?

  为什么同是掌握权力,有的人像赌徒一样地铤而走险,而有的人始终临深履薄、谨言慎行?

  为什么有的人什么道理都懂、什么利害都知,但临到关键时刻仍然难以约束自己,犯低级甚至幼稚错误?

  从“知行”的角度来看,何谓审视,何谓要求,何谓检查,大有学问。

  一种情况是,言行不一,表里不一,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两面人”。对于这些人来说,理想、信念、宗旨等等不外是为官从政的一种作秀的装饰和表演的道具,而他们真正笃信的是另外一套人生哲学。流行的说法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干公家的事发自家的财”“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等等。这样的认知,必然是一旦当了所谓“知县”“知府”,就一定会盘算值多少“雪花银”,盘算如何让自己的亲戚朋友得利沾光,盘算寻租的路径和办法。这样的人不论说的有多漂亮,却必定会在举手投足间露出蛛丝马迹,迟早是会被抓出来的。

  一种情况是,心存侥幸,自作聪明。这类人知道守法与非法,知道犯罪与惩罚,悲剧在于总是试图算计以求利益最大化,往往认为时可以“铤”,事不会有“险”。许许多多的贪腐案件都发生在侥幸的一念之间,而更多的后悔不已也往往在于认识到自作聪明的愚蠢。从“知行合一”的角度看这样的行为,人们通常把它称为“伪知”“谬知”“邪知”,害人之知。正如古诗所云:“侥幸非汝福,天衢汝休窥。”

  一种情况是,欲望膨胀,不加约束。自律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难能,是因为“人之大欲存焉”,不能不承认其对人的影响。可贵,有职有权的干部面对的诱惑超出常人,有效管理“情”与“欲”是每时每刻的选择。这是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检查自己的重点所在、难点所在,也是我们常说的知之难、行之更难。对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来说,制度的约束和监督的要求当然是十分重要的,但这些都不能代替自我反省的能力和自律意识的增强。由此才能逐步达到认识自觉、行动自觉到道德自觉的提升。

  “知行合一”是人生重大课题,更是领导干部必须回答的问题,是共产党人的“心学”。既要有积尺寸之功的坚韧,又要有重小事小节的磨练,还要有“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警觉。也就是说,在复杂的利益关系面前,在充满诱惑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审视自己的内心是不是不忘初心,秉持正义与良心;要求自己的行为是不是慎微慎欲,“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特别是大权在握、名利加身的时候,能不能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有足够的自我检视、自我反省,这可能是真正做到“知行合一”的一剂良方。(米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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