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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规范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文章来源:   2018-12-21 09:46

  今年以来,唐山市曹妃甸区纪委监委严抓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通过建立科学有效、规范严谨、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拟提拔任用干部、拟评优对象“廉政体检”,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

  “严”字当头,把好程序关。该区纪委监委出台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实施办法。采取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统一回复的方式,对推荐考察对象、提拔使用干部、评先评优、资格审查等类型的征求意见,从接收函件、组织核查、审批把关、结果反馈、建档留存、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要求,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的准确性。通过明确责任人员、工作职责,层层把关、签字背书,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其中,实施办法要求,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分别向基层党委及相关部室征求意见,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还需征求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的意见,确保对审查对象廉洁情况准确权威回复。截至目前,共为146家单位和474名党员干部出具党风廉洁意见回复书。

  “实”字为本,把好意见关。在回复过程中,对被征求对象层层把脉、集体会诊,重点核查被征求对象立案查处、问题线索核查情况、信访举报调处情况、以及廉政约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情况。加强重点核查,对问题线索比较具体的,加大核实力度,在最短的时间内排除疑点、查清问题。回复反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审核坚持有“病”说“病”,有“患”言“患”,对于有线索反映和违纪问题的领导干部,不回避、敢碰硬,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不耽误干部选拔任用,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做到党风廉洁意见回复书真实、准确、全面。今年以来,有17家单位和2名党员干部因党风廉政意见不过关被取消评优评先资格,1名领导干部延长试用期。

  “责”上加压,把好纪律关。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对回复书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经办人及相关领导责任,确保廉政审查的干净、公正。(曹妃甸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