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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做好“分内事” 管好“自家人”
文章来源:   2018-12-04 09:27

  今年以来,迁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实施“政治队伍建设工程”,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强化自身建设,用忠诚干净担当淬炼纪检监察干部铁军,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新时代纪检监察队伍,在稳中求进中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打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政治站位践行责任担当。牢记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和政治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专门制订出台《迁安市纪检监察系统“政治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提高政治站位、政治素养、政治担当,创新开展“政治生日”塑初心、“读书练笔”增才干等32项活动,全面提升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纪律建设,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能力,以更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来践行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担当。

  “红线”约束谨防权力滥用。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按照“打铁自身硬、履职受监督”的原则,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和问题线索台帐,制定出台《迁安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从信访举报处置、执纪审(调)查、定性量纪、党风政风监督、安全保密纪律、工作纪律、政治纪律、职权影响、行为举止、公开言论等10个方面详细规定了57条行为不准,对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和工作之外的作风划出“红线”,实施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无特殊的监督约束,严防“灯下黑”。对破规矩、撞红线的纪检监察干部,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按照“四种形态”分类实施黄色、橙色、红色风险处置情形,发现从严处理、不符形象坚决调出,确保队伍纯洁性。

  “流程再造”强化监督制衡。结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设立内部专门监督机构,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监督和工作之外的作风监督;按照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相分离的原则,采取“5+7”模式,明确第1至第5纪检监察室履行执纪监督职责,第6至第12纪检监察室履行审查调查职责,使日常监督工作更全面、个案更深入,形成既相互配合衔接,又相互监督制约的内部组织架构;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执纪监督部门和执纪审查部门由不同的委领导分管,实现各环节相互监督制衡。

  “选树标杆”注重正面引领。创刊《清风与典范》,弘扬正风典范,秉树凝聚正能量;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标杆思维”和“标签意识”,连续两年开展“‘两学一做’选树标杆活动”,至今已有28名同志和1个单位被评选为学习、奉献等7类标杆,并在市政广场“落实‘两个责任’监督长廊”,将标杆的先进事迹面向全市人民展示;创办《初心》内部期刊,对系统内工作亮点、创新做法、干部事迹等进行刊发,促进工作交流,宣传激励系统干部,展现纪检监察风采,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助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再上台阶。(迁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