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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3+”模式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文章来源:   2018-11-29 09:16

  滦南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职能,通过“3+”模式,打造“深挖问题线索——凝聚打击合力——放大警示效应”工作链条,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截至目前,共立案7件27人,结案7件,处分23人,组织处理4人。

  “信访举报+巡察监督”,深挖问题线索。建立完善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平台,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公开接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及时发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延伸巡察,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深入发现问题。

  “内部配合+外部协作”,凝聚打击合力。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机制,明确内设机构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工作程序、时限要求,全力做好问题线索收集和案件查处工作。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协商协作的意见(试行)》《对存在不良办案作风的政法干警问责追责的有关规定》等制度,加强与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更强工作合力。

  “源头预防+问责曝光”,放大警示效应。制发《关于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涉黑涉恶苗头问题源头治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廉政教育、谈话提醒、监督检查、预警防范、快查快处、制度约束等六项长效机制,做到源头预防。同时,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一律彻查、对“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优先处置、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三个“一律”原则,最大限度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滦南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