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玉田:压实整改责任 提升巡察成效 |
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关键是落实整改。市县巡察是发现问题的“政治体检”,整改则是解决问题的政治担当。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必须打造市县党委重视推动整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被巡察党组织全面整改→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整改→巡察机构跟踪督导整改的“全链条”模式,形成巡察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社会监督的整体合力。
第一,强化教育、宣传,促成党员干部推动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从巡察整改的现实看,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当严重。诸如,有的存在过关思想,以为只要承认问题,表了态就算过关,认为只要起草了制度、召开了会议就算整改完成,避实就虚、敷衍了事;有的存在形式主义、走过场的现象,仅把整改停留在纸面上、落实到文字上;有的整改标准不高,整改见人见事见细节不到位;有的新官不理旧账,不主动认领责任,不带头落实整改;有的边改边犯,巡察反馈的问题再次出现反弹回潮,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巡察的公信力和党委权威,贻害无穷,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非常重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55条明确规定,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按照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之所以如此重视,就是因为巡视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市县巡察整改工作,就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就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抓手,就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抓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必须从思想上认识到位,真真正正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市县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建立机制,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在现阶段,巡察工作起步时间不长,必须加大教育、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营造人人重视巡察、人人参与整改的良好氛围。
第二,强化领导、传导,形成巡察整改合力。要探索建立市县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整改,分管领导靠前抓整改,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跟进抓整改,巡察机构跟踪抓整改,被巡察单位具体抓整改的工作机制。涉及整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必须做到责任到人,形成整改合力。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质量是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把整改责任压给党委(党组)书记,主要负责同志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该怎么整改就怎么整改,在落实上见真章,不能巡了和没巡一个样。要夯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委(党组)书记必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同时还要履行好统班子、带队伍的职责,把整改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传导给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该谁整改就谁整改,该谁负责就谁负责,层层传导、层层落实,压实责任、确保效果,进而形成上下联动一起抓整改的良好局面。
第三,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市县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日常监督缺位、缺失。中央巡视工作规划明确要求把督促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要通过调研督导、发函督办、现场督查等形式,推动整改责任全面履行、整改措施全面到位、整改效果全面达标。从十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情况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承担着巡察整改监督的重要责任,必须督查督办到位,这是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要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在强化日常监督的基础上,也要重视群众监督的作用,在整改情况向党内公开后、社会公开前,组织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要求满意度低的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再整改、再落实,确保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强化巡察整改问责,市县党委要对巡察整改始终保持较真的严肃态度,不心慈、不手软、不迁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以问责促整改、促落实,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维护巡察整改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