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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1至10月份立案145件 处分127人
文章来源:   2018-10-30 08:49

  乐亭县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全面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同向发力,实现了从量的聚合到质的融变,“1+1>2”的治理效能凸显。1-10月份,立案145件,涉及169人,处分127 人,同比分别增长38.7%、26.1%、28.2%。

  内涵发展,加强监督执纪力量。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立足内涵发展,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全面整合机构职能和人员,在机构、人员、编制“三不增”的情况下,合理设置组织架构,将力量配备上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县纪委监委共设立16个内设机构,其中监督执纪部门14个,监督执纪类机构数占机关内设机构总数的87.5%,监督执纪类编制占人员总编制的83.9%,做到了机构增减平衡、职能人员优化。

  纵向延伸,构建组织工作体系。在乡镇纪委换届期间,配齐配强了乡镇(街道)纪委领导班子,每个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均设置专职纪委(纪工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1名,纪委(纪工委)委员3-5名。为全县485个村级(社区)党组织配备了纪检委员,制发工作证,亮明身份、明确责任,构建了县乡村三级纪检监察组织体系。正在组织开展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实践探索,拟向全县14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监察组),并鼓励村级纪检委员担任村监察专员,努力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健全制度,规范履职运行机制。在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中,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健全工作制度,先后完善了信访、审查、监督等业务流程,建立处置问题线索专题会议研究、集体决策工作机制,编制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等6方面工作规程,设计了与监察职能相配套的11类规范化文书,特别是对进一步规范留置场所建设、留置措施使用、硬件保障、队伍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基本形成了一套具有乐亭特点的“监言监语”制度框架。据统计,今年以来经严格审批,县监委已累计开具谈话、讯问、询问、查询、调取等多项措施文书126份。

  转变观念,强化监督第一职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落实常态廉政谈话机制,开展谈心提醒教育,并为32名县领导和百余名单位“一把手”配发《廉政谈话记录本》,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履职尽责。今年1-10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28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152人,占54.1%,取得了较好的政纪、法纪和社会效果。(乐亭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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