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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文章来源:   2018-10-09 09:23

  近日,滦南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把手”监督的若干措施》,推出建立党政“一把手”权力清单、实行推荐干部人选报告签字背书、各级“一把手”述职述廉、将“一把手”作为巡察重点对、发挥民主生活会的监督作用等十条措施,对“一把手”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监督,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该县要求各单位制定公开党政“一把手”权利清单,并报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备案。明确规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建设及单位内部大宗物资采购;“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集体研究,“一把手”不能以现场办公会、文件圈阅等形式决定。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工作,“一把手”应末位表态。同时要求各单位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时,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签字背书制度。

  同时,以监督网络为重点,注重监督多层次。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结合年度考核或巡察工作进行述职述廉,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两述”评议的重要标准。同时,高举巡察“利剑”,突出巡察“一把手”廉洁自律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形成“一把手”巡察档案;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带头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审计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作出说明,并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开整改情况;建立违规插手干预有关事项记录制度。“一把手”利用职权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违规干预、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将被记录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报告。同时实行直报制度,发现“一把手”存在问题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监委报告。

  与此同时,该县还以规范约谈为手段,注重监督常态化。强化主体责任约谈,对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不能按期就分管副职履行主体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提醒,县纪委、监委及时进行约谈;强化述职述廉约谈,“两述”评议中问题反映突出,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及时进行约谈。同时,进一步加强核查在巡察中发现的“一把手”涉嫌违纪问题线索。(滦南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