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润:第一起留置案公开庭审 |
“我认罪,我真诚悔过。”
“我辜负了党多年的培养。”
“我既然犯了罪就甘愿接受法律的制裁。”
9月25日上午9:30时,丰润区银城铺镇东马庄村原党委书记薄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在丰润区法院开庭审理。
与以往公开庭审的案件有所不同,此案是丰润区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区纪委监委首例留置案件。此案的查办采取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同步进行模式,既是纪法衔接、合署办公的深度融合,也是首次对《监察法》调查措施的探索实践。
为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强化用“身边事”警醒教育“身边人”,形成不能不敢不想腐的行动自觉,丰润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以案释法”实践教学作用,联合区政法委组织区公、检、法、纪及部分执法单位的30多名科级领导干部 “零距离”观摩学习了该区首例留置案的公开庭审,旨在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广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切实肩负起应有职责,筑牢拒变防腐思想道德防线。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这堂警示教育课非常有意义。
该区人社局副局长刘顺义说:“这种‘零距离’的警示教育非常触动内心,很有震慑力,可以说是给我们上了一堂既深刻又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课。做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们一定要把纪律规矩意识树立起来,把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唤醒起来,严于律己,防患未然。”
该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吴向贵说,“丰润区法院公开审理薄国顺职务犯罪案件,是丰润区监察委员成立后移送审查起诉的第一案,也是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庭审观摩的“第一课”。我在庭审现场对犯罪构成要件、质证、申辩等关键要素进行现场学习,所有的证据都要当庭进行出示、质证,这对我们以后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工作中我将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强化法律程序意识,提高有效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丰润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