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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回头看”】滦县:运用“三个加法”坚决惩治微腐败
文章来源:   2018-08-21 08:55

  今年以来,滦县纪委充分运用“三个加法”,严惩群众身边微腐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推动整改“回头看”向纵深发展。

  “教育+制度”,筑牢思想根基。从抓好警示教育入手,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召开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有针对性召开农村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暨换届纪律培训会,通报36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充分利用反面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力求触及灵魂、震慑心灵,达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教育一片”的效果,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对基层“蝇贪微腐”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完善制度功能,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普遍性、重复性问题,深入剖析,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注重从全系统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让“微腐败无处滋生”。

  “整治+监督”,紧盯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整改“回头看”、扫黑除恶及优化营商环境三个专项工作,及时发现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强化监督第一职责,紧盯重点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通过调阅资料、组织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镇村干部落实惠农政策,集体“三资”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格的监督检查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履职。

  “惩处+曝光”,强化震慑效应。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在“三资”管理、扶贫、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做到审计有问题的必查、群众有反映的必查、检查有线索的必查。同时,对查处的基层干部腐败问题典型案件,无论涉及到谁,不管职务高低,一律公开曝光。截止目前,共处置基层“微腐败”整改回头看问题线索103件,完成整改93件,追责64人,其中党纪处分30人,移交司法1人。(滦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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