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滦南:四措并举扫黑除恶在行动 |
滦南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目前,共立案5件19人,结案3件,给予党纪处分10人、诫勉谈话2人、7人立案未结。另有未立案批评教育2人。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了工作重点、细化了工作内容、夯实了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明确工作重点及执纪方向,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拓宽举报渠道,加强督查督办。会同扫黑办以悬挂、张贴、粉刷宣传条幅、在沿街商铺利用电子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公布、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受理群众检举举报。对近年来受理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大起底,确保不留死角死面。对收集到的涉黑涉腐败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并按要求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同时结合正风肃纪等工作,对各镇、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防止消极暧昧、推诿扯皮。
加强内外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与县政法、组织部门沟通,出台加强协调协作的意见、对存在不良办案作风的政法干警问责追责的有关规定,县纪委和政法机关互相移送线索4件,形成了工作合力。加强与组织、民政、扶贫、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把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关,预防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操纵换届选举。
加强源头防范,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涉黑涉恶苗头问题源头治理的实施意见》,通过建立健全廉政教育机制、谈话提醒机制、监督检查机制、预警防范机制、快查快处机制、制度约束机制等六项长效机制,做到源头预防。(滦南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