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闭环链条”压实政治巡察“后半篇文章” |
自巡察工作启动以来,滦县已开展3轮巡察,发现问题80个,移交问题线索44件。为防止巡察整改“纸上谈兵”“虎头蛇尾”,滦县县委构建了“知责认责—担责履责—追责问责”的“闭环链条”,压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立体反馈,知责认责“不推诿”。从分管县领导、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3个层级,构建立体反馈机制,抓牢知责明责认责。先后印发6份《巡察专报》,向县领导通报其分管单位巡察情况,并将督促整改纳入其主体责任清单。由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巡察组组长、巡察办主任三方在反馈材料签收单上“签字背书”,督促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将整改工作握在手挑上肩。对问题较多或问题集中的单位,由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等开展集体或个别约谈,责令其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强化整改,担责履责“不减档”。从方案审查、督促落实、效果评估3个方面,压实整改“链条”,督促实现担责在肩、履责到位。巡察组严审被巡察单位提交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方向不明确、任务有漏项、措施不具体的方案严格执行“三不过”。创建《整改事项督查清单》台账,对整改内容、进度、效果实行痕迹化管理,督查督办重点问题。集中整改期满后,以民主测评、明察暗访、定向抽检、重点复核等方式,重点了解建章立制、流程规范等内容的整改情况,综合评估整改效果。
落实监督,追责问责“不含糊”。从凝聚合力、跟踪督查、问责问效3个方面,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建立巡察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依据发现的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函13份,督促其强化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引入第三方开展专项监督,被巡察单位依据监督结果进行清理整顿。对集中整改后仍需关注的问题,每季度重点跟踪;对放松整改效果巩固、问题反弹复发的单位及时“回头看”。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意识,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3类情形严肃追责问责。(滦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