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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润区委第三巡察组:“1+N”工作法 让巡察探照灯真正“亮”起来
文章来源:   2018-05-22 09:26

  “一套规范的工作流程,N种发现问题的方式方法”,这是丰润区委第三巡察组在四轮巡察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把握问题关键,经过反复实践探索出的“1+N”工作法。

  “1”是指丰润区制定的一套巡察工作流程,包含确定被巡察单位和巡察组、巡察准备、发布公告、进驻巡察、巡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办回访以及档案移交等9个环节。“N”是指进驻巡察环节中除听取汇报、受理信访、个别座谈、问卷调查之外采取的N种发现问题的方式方法。

  在检查农村低保资金、救灾救济款发放使用过程中,很难单纯依靠检查某一方面的信息资料来获取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对此,该组积极整合资源,充分运用“大数据”对比发现问题线索。截至目前,该组已经利用此种方法获取问题线索2个。

  针对巡察工作中,确实存在因人员、时间安排等制约因素导致不能对所有问题全面实地走访的问题,该组灵活采用抽样检查的方法筛选问题线索。例如在检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是否存在骗取危改资金问题时,该组逐户审核危改档案,特别是将危改前、后的照片进行比对,看改造前的照片是否符合危改条件,看改造后的照片是否真正进行了改造,从中筛选出疑点较大的户进行实地入户走访,并对危改户的家庭信息进行深入了解,从而确定是否存在将不符合危改条件的户纳入危改范围问题。采用此种方法,该组在巡察中发现了杨官林镇黄屯村为不符合危改条件的赵某出具贫困证明、将其纳入危改范围等违规问题。

  对于“四风”类以及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该组多杀“回马枪”;对于个别时效性较强、反映具体清晰的问题线索,集中优势兵力,快速出击,突击检查,固定相关证据;对于有些简单的靠个别座谈不会发现问题线索的财务问题,该组大量的查阅账目及收支票据;对于巡察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该组首先调阅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三年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党委会议记录,将所有会议记录进行比对,再看会议研究的具体事项、会议记录内容是否雷同,与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工作日志比对,看个人工作日志内容与党委会议记录内容是否一致,从中甄别党委会议记录的真伪,进而确定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好坏。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丰润区委第三巡察组通过“1+N”工作法,共发现和反馈问题62个,发现和移交问题线索52个,持续释放了巡察威力,真正让巡察探照灯真正“亮”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