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文章来源:   2018-02-22 16:44

  1、迁安市大崔庄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宋志强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2018年2月11日,宋志强工作日中午饮酒,被河北省纪委暗访组发现。2月13日,经迁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宋志强党内警告处分。

  2、大崔庄镇财政所所长李长国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2018年2月11日,河北省纪委暗访组发现李长国办公用房面积疑似超标。经迁安市纪委核查,该办公室面积为19.7平方米,超出规定标准10.7平方米。2月13日,经迁安市财政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给予李长国警告处分。

  3、沙河驿镇农经委员全少军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2018年1月4日,全少军工作日中午饮酒,被迁安市纪委检查组发现。2月2日,沙河驿镇纪委给予全少军党内警告处分。

  4、五重安乡更新庄村村主任陈国柱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8年2月8日,陈国柱(非中共党员)在更新庄村内违规为其次子陈某某操办婚宴,共置办酒席91桌,收取本村41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5100元。2月11日,五重安乡纪委研究并报五重安乡党委批准,责令陈国柱在全乡乡村两级干部大会上做公开检讨,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并扣减绩效补贴800元。

  5、沙河驿镇管庄子村支委杜树安大操大办喜庆事宜问题。2017年4月20日,杜树安因得孙子在沙河驿居民小区内违规操办喜宴,共置办酒席26桌,收取37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6250元。2018年1月18日沙河驿镇纪委给予杜树安党内警告处分。(迁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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