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字当头 久久为功 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 |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党风正,人心则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十八大以来,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再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四风”问题始终是我们查摆、整治的重点。正因为如此,作风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效,社会风气也焕发出了新的气象。前不久召开的党的十九大对作风建设作出了新部署,十九届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就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华社文章作出了重要指示,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大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强决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是党中央向全党全国人民作出的、要起到“徙木立信”作用的庄严承诺,是深化作风建设的动员令,是在新起点上的再部署、再出发,更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遵循。整治“四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政治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以最坚定的决心、最认真的精神、最严格的尺度抓作风建设的一场输不起的斗争,没有间歇期、没有休止符,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从四个方面聚焦发力,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要以上率下,营造“严”的氛围,让遵规守纪成为行动自觉
“四风”问题的本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和封建残余思想在作祟,整治“四风”事关我党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的净化,事关党的作风加强和我党执政基础,绝不是“小事”或一般性的作风问题,而是能否在政治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问题,是衡量每个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和是否遵守政治纪律的基本标尺。中央纪委已经表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第一刀”,先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切起。上有标杆,下必随行,县级这一层,应当及时跟进,从四大班子及各常委部门印发文件、召开会议、调查研究等工作入手,扎扎实实地抓、认认真真地改,充分发挥带动作用。各级领导干部是群众心中的旗帜和标杆,是作风建设的风向标和指示灯,要以无声的行动和影响力 ,带领干部群众反“四风”、净化社会生态,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更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查找单位“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对屡禁不止、隐形变异的顽瘴痼疾严肃处理、寸步不让,挖根刨底、扶正祛邪,达到整治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党委、纪委要紧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既突出有禁必止,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碰红线、不破底线;更突出有令必行,不仅看表态,更要看行动、看担当、看作为,坚决纠正口惠而实不至的表面文章,杜绝党员领导干部说两样话、做两面人,强化“头雁效应”。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优良作风,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在严的氛围下工作和生活,养成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去做的习惯,让问题发生率不断下降。
二要驰而不息,采取“严”的举措,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一是抓经常。作风问题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体现在工作的方方面面,反“四风”斗争不能就作风抓作风,必须把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融入日常工作,天天抓、时时抓。要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坚持多层面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亮明底线、划出红线,教育在先,警示在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行动上的自觉者,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学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党治党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原原本本地学,逐篇逐句地读,做到学懂、学通、学透,在全面把握的基础上加深理解。要坚持重要节点提醒。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在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夕发出禁令,对人、财、车、物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严防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在重要会议期间下发重要通知,及时宣传相关纪律,提醒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落实“三个必谈”。例会必谈,在班子会、全体党员干部会,由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以集体廉政谈话的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提醒、警示,谈话内容要渗透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新任必谈,根据相关程序,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新提拔、交流任用干部进行任职前的廉政提醒教育谈话,有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避免或减少违纪违法行为发生。遇事必谈,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警示提醒式谈话,对已了解和掌握的轻微违纪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指出,限期纠正。对需要落实和纠正的问题,被谈对象必须认真对待、明确表态,并写出说明材料。要认真查摆问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查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成因,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举措,一步一步地扎实整改。
二是抓深入。“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的特点,要重点针对当前“四风”问题花样翻新、打“擦边球”、披“隐身衣”等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执纪监督方式,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明确查纠重点,将违规发放津补贴、虚开发票列支公款吃喝、赠送礼金、礼品费用,违规吃喝,工作日午间饮酒,变相旅游,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为重点查纠问题。在定期提醒,不间断、大规模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的同时,强化审计+查账、信访+监督、查处+通报、第三方监督等立体式监督方式,实现监督的专业化、经常化、实质化。针对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提醒、批评或诫勉,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对确实构成违纪、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运用“第二种形态”或“第三种形态”,调整岗位、免职或纪律处分,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思路改作风。对个别误判形势,执迷不悟、心存侥幸、利令智昏、顶风作案的,要正确运用“第四种”形态,坚决依法给予刑事制裁,给游走在“破法”边缘的党员最有力的警示。
三要固本培元,建立“严”的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作风建设的力度要长期保持、成效要持续巩固,才能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要围绕作风养成的全链条来完善制度体系,使改进作风有评价标准、有行为准则、有环境氛围。要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使党员干部在组织约束中锤炼作风、百炼成钢,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约束力,强化责任落实意识,对制度执行进行责任分解,使各级领导干部认清职责,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强化制度执行没有例外意识,不管对领导机关还是基层单位,不管对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落实制度的标准不能松、不能降,切实维护制度的公平性和权威性。党的十八大后,滦南县根据上级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先后制定了《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出台了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等管理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要梳理这些制度的运行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出台滦南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用严的制度全面强化约束力,构建长效机制。
四要自觉行动,落实“严”的标准,做好全县党员干部的榜样
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下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后,滦南县纳入监察范围的人数初步统计将达到5700人(目前约2260人)。可以说队伍更大,职能更多,任务更重,情况更复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整治“四风”问题上站位更高、标准更严、行动更自觉,以更大的担当攻坚克难。要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实施“塑形工程”,解决工作效率不高、基础工作不牢、担当精神不足、执纪监督不到位、纪律松弛等问题,努力形成勤于学习、严谨细致、勤勉高效、务实担当、严格自律的好作风。教育塑形抓经常。落实好每周五学习日制度,深入开展党纪条规专题教育,持续深化“学条例、查风险、明底线——我的纪律清单”主题活动,深刻反思、亮晒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制度塑形抓监管。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约束;开展“季评十佳”活动,以标杆激发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聘请社会监督员,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直接向纪委书记汇报。业务塑形抓规范。结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业务管理规范,构建纪法、法法衔接协调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规范,形成规范运行体系。认真执行纪律审查各项规定,推行“图表式管理”;健全人才库管理、办案安全等制度,签订纪律审查工作安全责任状。对各镇纪委、委局机关相关科室下达指导性目标,每月对纪律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通报目标结果。能力塑形抓锤炼。从纪委班子成员做起,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纪检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纪检干部必须首先不做;坚持秉公执纪、公道正派,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严肃处理。(滦南县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