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中: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四个方面发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华社文章作出的重要指示 |
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华社文章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大对作风建设作出新部署,十九届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就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强大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强决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是深化作风建设的动员令,是在新起点上的再部署、再出发,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遵循。纠正“四风”、改进作风没有间歇期、没有休止符,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要从四个方面聚焦发力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要以上率下,营造“严”的氛围,让遵规守纪成为行动自觉。上有标杆,下必随行,中央纪委已经表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第一刀”,先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切起。县级这一层,应当及时跟进,从四大班子及各常委部门印发文件、召开会议、调查研究等工作入手,扎扎实实地抓、认认真真地改,充分发挥带动作用。要紧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既突出有禁必止,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碰红线、不破底线;更突出有令必行,不仅看表态,更要看行动、看担当、看作为,坚决纠正口惠而实不至的表面文章,杜绝党员领导干部说两样话、做两面人,强化“头雁效应”。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优良作风,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在严的氛围下工作和生活,养成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去做的习惯,让问题发生率不断下降。
二要驰而不息,采取“严”的举措,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要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查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成因,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举措,一步一步地扎实整改。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在定期提醒,不间断、大规模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的同时,强化审计+查账、信访+监督、查处+通报、第三方监督等立体式监督方式,实现监督的专业化、经常化、实质化。针对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提醒、批评或诫勉,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对确实构成违纪、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运用“第二种形态”或“第三种形态”,调整岗位、免职或纪律处分,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思路改作风。
三要固本培元,建立“严”的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党的十八大后,我县根据上级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先后制定了《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出台了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等管理办法,厚植了党的执政根基。下一步,要梳理这些制度的运行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建议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出台滦南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用严的制度全面收紧约束力,构建长效机制。
四要自觉行动,落实“严”的标准,做好全县党员干部的榜样。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下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后,纳入监察范围的人数初步统计将达到5700人(目前约2260人),在整治“四风”问题上,纪检监察机关应站位更高、标准更严、行动更自觉,以更大的担当攻坚克难。要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自我监督,充分发挥前段聘任的15名纪检监察监督员作用,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注意自身形象、我行我素、不守纪律、不守规矩问题;对口大气粗、打探案情、说情抹案、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的严肃查处,在全系统率先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当好全县党员干部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