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 |
12月3日上午,市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审议《唐山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的意见》。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焦彦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常委出席会议。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迫切需要。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动唐山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任务,把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改革目标、主要任务、改革步骤,扎实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要抓好机构设置和人员转隶,明确职能职责,建立监察委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依法产生市县监察委员会、选举任命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要统筹做好市、县监察委相关保障工作,推进人财物集约配置和优化使用,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会议指出,在全市开展重点工作大督查,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战略任务的重大举措,事关唐山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追责问责,促进各级干部夙夜在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唐山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重点任务圆满完成,确保新时代新唐山建设取得新成效。各督查组要抓紧到位,迅速开展工作,围绕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全面开展大督查。要进一步完善方案,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一户、一人不落地全面实现小康。要按照“四个干”机制抓落实,做到“干什么”目标清楚、“谁来干”责任明确、“怎么干”思路举措清晰、“什么时间干成”有明确时限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