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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对城乡低保领域开展专项巡察
文章来源:   2017-11-06 16:38

  近日,滦县充分发挥专项巡察的监督震慑作用,剑指城乡低保领域,采取“一托N”的方式,聚焦主体和监督“两责”、中层和基层“两层”,突出专项巡察机动灵活、精准发现、定点突破的特点,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专责、专才,突出专项任务。这县始终把专业性作为专项巡察的总基调,在工作方向上紧盯城乡低保微腐败问题这一工作核心,着重发现贯彻城乡低保领域惠民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干部作风是否扎实等问题。同时,重点抽调财政、审计、经管等部门熟悉金融领域知识和城乡低保惠民政策的业务骨干组成专项巡察队伍,积极开展专业知识培训,保证人员知晓政策、掌握方法,不断增强巡察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

  精细、精密,确保精准发力。由县委巡察办商组织、纪检、检察、农办、审计、信访等部门提供涉及城乡低保领域的问题情况,供巡察组准确掌握被巡察单位落实城乡低保政策的履职情况,同时列出权力清单和问题清单,做足准备阶段功课。通过了解和梳理城乡低保领域“微腐败”典型案件,掌握相关问题的发案特点和趋势,重点聚焦优亲厚友、虚报骗取、克扣强索、监管不严等易发问题,建立发现问题管理台账,实行“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管理模式,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实招、实察,注重巡察实效。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不断丰富群众参与巡察工作的信息平台,在电视台、网络、微信、人流密集地,以及村头巷尾发布巡察公告,尽可能发现和收集问题线索。突出机动灵活的工作方式,派出检查组,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人员,深入各行政村、社区暗访,面对面听取群众反馈意见。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批评、诫勉谈话、通报曝光等手段快治、严刹;对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集中整改,果断亮剑,严肃追究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责任,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巡察工作的实际成果。(滦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