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五个转变”增强专项工作执纪监督效果 |
两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滦县纪委坚持突出“五个转变”,全面增强执纪监督效果。
变“坐等接访”为“主动出击”。 在深化“信、访、网、电”和“滦县正风与肃纪”微信公众号等五位一体工作格局的基础上,这县纪委不断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和对脱贫攻坚、民生工程、惠民政策等重点工作的监督,设立了专项巡察组,按照不固定巡察组成员、不固定巡察对象、不固定巡察时机的“三不固定”模式,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有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显现的单位,主动出击,挖掘问题线索,进一步扩大线索来源。
变“效率低下”为“严查快处”。针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这县纪委在确保办理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审查周期,做到快查快结。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提高审查效率;对重大复杂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5月份以来,滦县立案133件,处分134人,较去年同期立案86件处分76人,分别同比增长了55%和76%。
变“事后查处”为“抓早抓小”。不断创新监督执纪方式,积极践行“四种形态”,从小事小节小错抓起严起,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寸步不让。截至目前,这县已经开展了4次集体廉政谈话、谈话函询27人、诫勉谈话31人,让有问题的干部知错能改,让没有问题的干部受到警示教育,营造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
变“平均用力”为紧盯“关键少数”。将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作为监督重点,开展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党政正职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推进村(居)述责述廉全覆盖。严格落实“一把手”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将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
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查办案件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纪委信访室安排专人定期走访联席单位,及时收集问题线索,将有价值的线索进行分类审批处置。(滦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