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四个严格”规范公务接待 |
文章来源: 2017-10-13 17:10
“我们一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按照‘四个严格’的相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近日,在滦县纪委2017年第二批专项约谈会议上,被约谈单位“一把手”逐个表态。这是滦县纪委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滦县大力开展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专项整治,严查顶风违纪案件,集中整饬“四风”突出问题。其中,突出强调了严格制度执行、经费管理、食堂管理和责任落实“四个严格”,确保公务接待节约规范。
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即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控接待规格、标准和范围;严格接待经费管理,即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接待费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管理和现金管理等规定执行;严格内部食堂管理,即食堂接待应留存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和公务接待清单等凭证,严格经费管理,严禁转移、隐匿与食堂无关的其他支出;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即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细化完善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维护制度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自“四个严格”开展以来,滦县纪委共组织专项监督检查8次,开展专项约谈36人次,全县违规公务接待案件发生率大幅下降。(滦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