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过“双节”也要守廉洁 |
中秋月色明,天涯共此时。一块月饼,传承着团圆祥和;欢度国庆,凝聚着爱国情怀。
在农村,金秋之季,正是收获的季节,逢盛世,正是花好月圆时。老百姓或礼尚往来絮亲情,或不忘初心颂党恩,人们享受着改革开放的成果,晾晒着一年丰收的喜悦。
其实,中秋、国庆期间,是领导干部预防“节日病”的关键节点,也是检验村级干部是否廉洁的“试金石”。“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今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委相继通报了多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其中不乏村级干部,不乏小官巨贪。
不可否认,村“两委”成员、村会计、大学生村官或村级其他组织负责人,常与群众打交道,常给群众办些事,群众感激之余,可能不无“表示”。特别是“双节”期间,或招呼到家盛情款待一下、亲自登门送些土特产品,或邀请“村官”到自办的“农家乐”放松一下、到精养的鱼塘垂钓几杆、到自家生态园采摘一番,林林总总,不一而足。凡此种种,常冠以“人之常情”,谓之“联系群众”,细思其实不然。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盛情之下,客气之余,如果忘记了党员身份,就抛开了纪律规矩;忘记了“村官”身份,就混同于一般百姓,既有可能被乡里乡亲说三道四、有可能被别有用心人利用,更有可能滋生“微腐败”甚至与民争利,违法破纪。节日可以放松身体,但不能放松警惕,更不能放肆而为。“花前青莲称君子,士守清廉品自高”,作为群众身边人,作为百姓父母官,“村官”应有别于一般群众,应正确把握亲情友情,扬正气,破陋习,防微杜渐,守住清廉。
“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笔者认为,预防村官“节日病”,严防村官“微腐败”,示警于前,打好“预防针”有必要,但关键还在于村干部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在于村干部自己先有纪律规矩意识,明是非,知荣辱,有所畏,有所惧,行得正,走得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任甫始,就迅速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并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作为最基层的村干部,作为本村致富带头人、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路人,村级干部更应该牢记宗旨观念,谨记“八项规定”,自觉抵制“四风”,崇尚勤俭节约,传承良好家风,以办实事、办好事赢得群众支持,以清廉自守、无私奉献赢得群众赞誉。(丰润区姜家营乡纪委 宋文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