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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四联工作法”整治基层“微腐败”
文章来源:   2017-09-21 16:32

  今年五月份以来,滦县纪委聚焦基层“微腐败”问题,全面部署、迅速行动,实施“四联工作法”,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信息“联”通

  滦县纪委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信息联通网络,全方位、多渠道收集社情民意,通过设立群众工作站、便民服务窗口,开通微信公众号、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000余条。强化“微腐败”形势和工作开展情况研判,建立定期分析、定期调研、定期通报模式,集体研究扶贫、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建立问题线索信息共享、线索互通制度,强化公安、检察、财政、审计、信访等职能单位的沟通协作,注重发挥纪检监察信息员、村务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互通机制。

  力量“联”动

  坚持高位推动、多方联动,该县主要领导多次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并作出批示;分管县领导认识上位,多次召开调度会议,及时消除了各单位不重视、上报问题线索顾虑重重的“梗阻”现象;在将任务细化到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镇街后,打好机动战,运用好第三方明察暗访查问题、邀请上级机关专家查问题、深入各单位帮助指导查问题等方法,既给各单位施加压力,也推动齐抓共管、责任到人。

  问题“联”查

  注重多级联动、纵深推进,由滦县纪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4个专项督导组,聚焦民生领域滥用职权、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以及环保领域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问题,深入县、镇、村、户开展督导,掌握基层工作推进动态。分层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对重点突出问题按照下管一级原则,采取重点督办、交叉办理、片区协作等方式查办。今年5月以来,全县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1472件,追责1431人,纪律处分19人。

  机制“联”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财政、农业、人社、民政等部门以及“微腐败”案件集中的地区和单位,联合研制防治机制,制定基层干部权力清单,全面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严格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细化村务公开、村务监督和基层党员教育管理等机制,清理细化并公开公示低保办理、补贴发放、医保报销等基层办理事项流程,着力规范“微权力”。同时,滦县纪委制发《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纪律保障工作的几点措施》《关于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纪律保障的几点要求》等系列规范性文件,严明纪律、划定“红线”,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滦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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