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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两节前印发通知 严防节日“微腐败”
文章来源:   2017-09-19 17:17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滦县纪委印发《关于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工作的通知》,狠刹节日“微腐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该县纪委要求全县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十个严禁”。并在中秋节前夕开展联合大检查,严防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宴请等问题。县委成立4个巡察组,拟对全县14个镇街和60个县直重点单位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十个严禁”情况进行专项巡察,通过听取党委(党组)的汇报、查阅台账资料、检查宣传资料发放情况、抽查党员干部知晓度等,督促被巡察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挺纪在前。(滦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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