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驻市民政局纪检组】 明确定位 正确履职 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文章来源:   2017-08-30 17:46
摘要: 

  驻市民政局纪检组今年5月份成立,主要负责监督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两家单位。综合派驻以来,驻市民政局纪检组认真贯彻市委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的安排部署,增强派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注重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有效发挥派驻作用。

  增强派驻意识。认真学习“两准则、四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三转”要求,领会市委派驻机构改革重大部署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市纪委监察局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对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意义,对监督目的、监督范围、监督重点、监督方式等重要内容进行了深入思考,明确自身角色定位,突出主责主业,以有效的监督执纪措施推进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明确工作任务。牢固树立“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工作理念,坚持“协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原则,结合驻在部门实际,围绕维护六大纪律、监督履责行权、严格纪律审查等重点内容,梳理明确16项重点工作任务,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执纪问责上来,做到方向正确、职责清晰、任务明确、精准发力。

  探索监督方法。立足派驻机构“三转”后职责任务的变化,聚焦“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积极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参加会议、廉政谈话、约谈提醒、发函提示、重点检查、跟踪督导、查看资料、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比如,对市残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中,综合运用了约谈提醒、发函提示、重点检查、查看资料等方式,收到较好效果。

  健全工作机制。从保证派驻机构有效履行职能出发,着重健全四项工作机制:与驻在单位党组及班子成员沟通联络机制,特别是根据驻在民政又同时监督残联的现实情况,请残联及时将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告知纪检组,保持联络畅通;向市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机制,在按规定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同时,及时报告重要信访举报、重大违纪线索以及党组成员个人重大事项变化;监督与业务工作融合机制,将各项监督工作融合、贯穿于驻在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之中,纪检组不参与业务分工,但通过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工作动态;纪检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监督,不断提高纪检干部“打铁还需自身硬”意识和监督执纪水平,严防“灯下黑”。(驻市民政局纪检组)

浏览 (1079)
 

© 中共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唐山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3016599号-1
www.tscdi.gov.cn  唐山市纪委监委网站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