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严防“微腐败”的关键是严以用权
文章来源:   2017-08-11 17:17

  “微腐败”也是一种腐败,其表现主要是公权的滥用。公权不公,不仅侵害百姓利益,更损失社会公信力、削弱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所以,远离“微腐败”的关键就在于严以用权。

  讲求民主不专权。“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就工作而言,唱“独角戏”不仅事半功倍,而且极易形成“一言堂”,导致独断专行。民主是党的生命线,决定着人民群众的人心向背,民主作风直接关系到团队的和谐团结,关系到工作的顺利推动。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一个关键就在于团结奋进,群策群力。我们应该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基本原则,做到有事要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必商量,始终做到决策要科学,果断不专断。

  胸怀群众不滥权。习近平总书记讲过,“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群众用好权”。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权力的唯一性是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随着“放管服”的不断推进,乡镇或村级小微权力的行使将越来越规范,这就要求我们基层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奉公为民,必须坚持宗旨观念,维护农村稳定,维护群众利益,着眼教育、医疗、养老、食品安全等民生问题,用权只为解民忧,持权只为解民愁,给群众带来实惠,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严格程序用好权。“权力出了笼子,人却进了笼子”。 行使权力必须有标准、有规矩。推进“放管服”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让权力之手规矩起来。在我们乡镇基层,低保户的确定、农村危房改造、村级各业承包、救济救灾款物发放和农村宅基地审批等,都是敏感问题,群众十分关注。我们既要注重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更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按规矩做事,严格按程序办事,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要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坚决防止“微腐败”变成大危害。

  转变作风慎用权。什么样的权力观,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用权行为。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等人违法违纪的事实表明,谨慎用权可以为民造福,滥用职权则会贻害无穷。要坚定党性修养,以更高标准、更高觉悟、更高境界,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锻造过硬的政治思想品格。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要把谨慎用权作为一项基本功来修炼,常怀敬畏之心,谦虚谨慎,戒骄戒躁,遵守“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善待手中的权力,珍惜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努力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提升素质不越权。学以致用,以学促行。学知识才能提素质,才能知道啥该干,啥不该干。有些乡镇干部和村干部,缺乏对“两准则四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该开会的不开会,该表决的不表决,该公开的不公开,特别是重大问,题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汇报的不汇报,惯性思维,任性而为,拍脑门决策,想当然办事,免不了走弯路、犯错误。我们要将纪律规矩和法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心中有条纪律红线,眼前有份权力清单,公权公用,公事公办,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接受监督不乱权。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不可乱来。从实际情况看,基层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是太强,比如:村务公开不及时、民主评议不愿听、廉政承诺不具体、重大事项不报告和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等等。“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一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实现党内生活正常化。另一方面,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群众监督,认真解决群众信访诉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微腐败”解决在基层。(丰润区丰登坞镇党委书记 王建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