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玉田县:“五项制度”确保案件审理规范
文章来源:   2017-08-04 17:59
      坚持案件预审制度。坚持查审分离,强化审理部门的把关作用,严控案件移送的入口,在收到材料3日内进行预审。坚持做到“三不”,即对案件检查室移送的案件,做到手续不全的不受理,证据不足的不受理,事实不清的不受理,确保案件事实更真、定性量纪更准。今年以来共审理案件45件,对2件手续不全、1件证据不足、1件事实不清的案件,予以退回并补充相关材料。

       坚持沟通协调制度。打破“书面审理”单一局面,主动与审查部门沟通,听取办案人员意见及案件背景和调查情况,全方位、多层次了解案件情况。对有争议的案件,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如实地提交常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审核。

       坚持集体审议制度。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集体审议作用,坚持主管领导全程跟踪,一方面具体指导案件审理,另一方面及时主持案件分析会,对照“二十四字”方针对案件的定性、量纪、证据情况进行集体审议,为常委会研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规范处分决定执行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严防处分决定执行走样。具体做到“四查四看”,即查会议记录,看处分决定是否宣布;查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归档;查工资变动表,看核减工资是否到位;查考核结果,看年度考核等次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处分决定的执行力和权威性。目前,检查发现2起处分决定未及时归入人事档案问题,并及时进行了纠正。

       坚持回访教育制度。规范案件回访工作流程,制定回访台帐、谈话笔录和回访教育情况表,及时掌握涉案人员思想和工作状况,增强工作针对性。同时,对5名重点对象结对帮教,讲解政策法规,算明经济账,化解思想障碍,增强改正错误的决心和信心。通过典型帮教案例实现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玉田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