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增典:防治基层微腐败要监管并举注重查处 |
近期,丰南区纪委下发通报,点名道姓曝光高坨村党支部原书记李维山、村委会原主任李佐全在本村修路期间,以虚开混凝土运单、收据等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的案例。并分别给予李维山、李佐全开除党籍处分,其中,李维山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李佐全违纪所得被收缴。
近年来,类似李维山、李佐全这样的基层“微腐败”案例频频被查处。究其原因,除个别基层干部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外,也和当前党和政府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政策扶持力度,惠农项目和资金越来越多的客观条件有关。上级资源的分配主要靠基层干部落实,而一旦基层干部的思想出现腐化变质,很容易发生贪腐。如何让“微权力”在“最基层”远离腐败,考验着我们的智慧。我认为,整治基层“微腐败”,应重点加强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是要“管”。“微腐败”虽小,关系人心向背;基层虽低,事关执政之基。所以,一定要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必须时常给他们上上课、醒醒脑,让他们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时刻以“纪律之尺来丈量自己,以纪律思维来指导行动”,切不可有“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是大事”的错误认识。同时,要教育他们管住自己的生活小节,做到“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教育他们守住“纪律意识”、“底线意识”,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线,秉公用权,公正办事,真正成为老百姓的“贴心人”。为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我区各乡镇纪委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利用微信公众号向村两委和党员宣传推介廉政知识,进行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教育,促进了基层干部思想的升华和服务意识的提升。
第二是要防。风起于青萍之末,“小官巨贪”也是从一点一滴的“微腐败”积累而来的。所以,要把治理基层“微腐败”当作防止“巨贪”出现的“前沿阵地”,凝聚起全社会的力量,对基层干部实施有效监督,从源头预防基层干部“微腐败”现象的出现。在这方面,我区实施的“村务工作五步决策法”“强化民主公开”“落实决策监督”等深化民主决策的工作举措,越来越显现出对村干部权力的监督和约束作用。在此基础上,我区还制定出台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实施办法》和《“三资”管理监督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一整套措施,对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有效遏制了“微腐败”现象的出现。
第三是要“查”。多年来,我区一直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惠民资金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全力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果。今年的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区更是精准发力,严肃执纪,深入查找侵害群众利益的隐性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办,做到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确保集中整治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目前,我区已发现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881件,查实261件,正在查处593件,查否27件;追究直接责任人202人,其中组织处理155人、纪律处分44人、移交司法机关3人;集中通报典型案例10起,对基层“微腐败”现象起到了极大的震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