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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腐败需抓小抓细
文章来源:   2017-07-27 17:52

  微腐败不管大与小、多与少,只要有问题、有苗头、有倾向,就要严惩到底。微腐败的特点:一是小,很容易使当事人对此缺乏警觉性。二是多,涉及的领域多,容易使党员干部产生司空见惯、法不责众的心理。三是惑,因手段隐蔽、形式多样,因而对当事人来说也更具诱惑力。四是近,微腐败多发于基层,离群众最近,因而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

  目前开展的“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在基层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机关干部不愿意为小事得罪人,和稀泥,把事情“抹平”是处理问题的方式,因此,很多矛盾便掩盖下来,最后越积越多,问题越来越大。二是很多干部做事都用“电话搞定”,乡镇干部、村级干部习惯了什么事情“一个电话就搞定”,不进村入户与老百姓联系,不到老百姓中间去,不深入的了解问题,不关心百姓的切实需求,从而造成干部和群众的心理距离拉大。三是把必然看成偶然,为自己找理由。大部分干部认为自己就是偶尔用公车办点私事、偶尔接受群众宴请、偶尔利用职权为亲属提供便利,但一切的偶然都是必然,司空见惯、习以为常,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旦年深月久,累计和造成的负面影响却不容轻视。四是专业知识不够。很多基层干部对涉农惠民政策不清、党纪法规不明,村委会对财务管理也极不规范,这就导致了工作的混乱。

  要彻底远离腐败,拒绝腐败、抵制腐败,保持清正廉洁,需从多方面入手:一是重责任,实行谁包案谁负责的制度。建立领导包案制度,所包案件如存在不如实上报、处理不公等问题,领导干部负全责,从制度上施压。二是加强工作调度。通过召开干部调度例会等,深入了解群众问题、需求、隐患等,加强干部与群众的联系,促使干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三是叫停偶然、杜绝必然。从小事抓起,禁止领导干部公车办事、公务宴请、以权谋利、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让咬耳朵、扯衣袖成为常态,从监督上入手,保护我们的干部远离腐败。四是加强警示教育。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通过了解腐败案例,听案例剖析,确保干部们严格按照章程办事。(丰润区 郑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