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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全链条模式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文章来源:   2017-07-27 17:50

  今年以来,迁安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从责任延伸、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四方面不断加大力度,以全链条模式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责任延伸“全方位”。以市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一把手为重点,强化责任意识教育。各级党委(党组)通过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增强各级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内涵、新要求的理解把握,明晰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创新中心组学习模式,每名领导干部围绕规定题目、自身工作进行讲课,其他同志点评研讨,切实敦促领导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记在心里、扛在肩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围绕贯彻《准则》《条例》,邀请中央党校教授对乡科级以上干部作了3场专题报告会,提高学习效果。定期刊发《纪律与规矩》专刊,总结汲取外地典型案例教训。通过抓领导、领导抓,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把责任向基层单位延伸,形成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委监督协调、部门各负其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责任体系。

  责任分解“全覆盖”。制定下发《2017年度迁安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年内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承担的3大项25小项责任;出台《市委常委、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市政府副市长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范围及工作要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任务运行图》,明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责单位和配合部门,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并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研究制定《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重点任务“四个干”运行图》,将监督责任分解为7大项17小项工作,并制定52条具体措施严格执行,真正做到责任分解的全面覆盖。

  责任落实“全过程”。从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考评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入手,把落实“两个责任”贯穿到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每年各级党委(党组)向市委、市纪委汇报两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分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谈话制度、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记实制度、党组织书记向市委常委会、市纪委常委会专题述责述廉制度等,进一步强化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四个亲自”和“一岗双责”的意识。细化考核内容,制发考评细则,紧扣年度工作重点,不断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合理设置考评标准,区分不同单位性质,区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采取平时检查、半年考核和年终考评等多种形式,保证考核的精准、科学。今年以来,已开展面前全市的检查考核2次,发现共性问题24个,个性问题85个,均作出了相应处理。

  责任追究“全天候”。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严肃查处当事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其领导干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的失职渎职问题。今年以来,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结合市纪委部署开展的监督检查和巡察,今年转案件监督管理室立案审查线索10个,向科级党组织下发《问责决定书》59份,提出要求,期限整改,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科级干部5人,对上年度两个责任民主测评满意率排名靠后的5个单位和“一把手”受处分的2个单位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形成“有人管、有督促、有追责”的压力传导机制。(迁安市纪委党风室 刘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