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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文章来源:   2017-07-12 17:35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乐亭县紧紧围绕统筹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全过程,坚持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爱唐山、做贡献”主题教育活动;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全县各级党政机关落实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从政环境正在形成,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但在具体工作实践中,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尚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通过分析研究,我们深入查摆了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制定了解决对策。

  一、 存在问题

  (一)一些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个别单位主要领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性不强,有的认为抓经济工作是中心,其他党建工作都是“副业”,务虚较多,难出成效,因而抓业务工作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落实少;有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没有按照“两个责任”清单内容逐项上心上位,对分管部门管理不严、监管不力;一些单位或部门还存在压力传导不到位,执行效力衰减的现象,主要依靠上级的力量,处于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缺乏内在的传导动力。

  (二)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不充分。一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执纪问责力度不强,监督执行力不够,持续震慑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三转”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专职不专干”“主业不主抓”的现象。

  (三)“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当前“四风”问题面上有所好转,但树倒根在,重压之下一些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思想麻痹,把作风建设视为“一阵风”,千方百计“搞变通”,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仍未完全杜绝。

  (四)有的党员干部工作效能不高、执行力不强。有的党员干部夙兴夜寐的激情不高,开拓创新的勇气不够,精力分散、浮浮躁躁,工作不在状态,办事效率低下,常常是坐在办公室耗时间,进村入户走形式,检查督办走过场,遇到矛盾绕着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问题还时有发生。

  二、解决对策

  (一)多措并举层层传导压力,着力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能不能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是总抓手,也是关键,必先从思想认识入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狠抓基层责任主体,强化党性观念和责任意识,真正担负起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之责。二是抓住“关键少数”。 强化“一把手”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的组织领导和责任担当,落实《乐亭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带领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履行好集体责任,“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将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重点工作动态管理清单,依据《乐亭县“两个责任”考评细则》,建立上下联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对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或纪检监察组织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今年以来,我县共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0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廉政谈话。

  (二)履职尽责全面提升能力,着力解决“监督责任落实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抓干部队伍素质。将“两准则四条例一规则”作为学习重点,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坚持开展“周学习、月培训、季交流、年终述职”活动,通过业务培训、以案代训、跟班轮训等形式,提高业务能力。上半年,我县共为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购买业务书籍百余册,参加省市纪委培训9人次,邀请上级领导授课8次,组织基层纪检监察跟班轮训2批14人,有效提升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能力。二是抓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成果,圆满完成县纪委换届工作,扎实做好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内设科室由原来9个调整到13个,纪律审查和监督巡察人员占机关总人数的88.8%;对乡镇纪检干部使用、工作考核、经费保障实行“三统一”管理。目前,全县14个乡镇纪检组织全部配齐,共设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27名,兼职纪检委员17名。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组织部为主。乡镇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单列管理、专款专用;全县473个行政村和12个社区居委会选优配强了纪检委员,并发放《纪律检查监督证》,强化村级纪检干部的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自觉。三是抓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调整充实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建立纪律审查组织协调和联系机制,开展信访积案“回头看”行动,并综合利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效果。今年1-6月份,我县共谈话函询43人,诫勉谈话3人,其中乡科级干部40人;受理信访举报131件,处置问题线索184件,初核156件,立案76件,涉及90人,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三)纠建并举持续正风反腐,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我们要以县乡两级理论中心组学习为载体,将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紧盯重要节点,看住关键环节,将全县各单位及基层站所落实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值班备勤等工作纪律情况和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利用节假日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奖金、实物等易发多发问题作为检查重点。今年以来,共对全县114家单位和部门下发《党风廉政建设提示函》,组织各类明察暗访43次,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线索16个,立案查处婚宴大操大办问题2个,均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县电视台通报曝光。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抓常抓长的要求,我们已经出台落实了《乐亭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乐亭县党政机关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乐亭县“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及公开制度》《关于治理文山会海的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切实把制度规定作为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

  (四)聚焦问题深化作风整顿,着力解决“效能不高、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一是查摆问题。围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第三方评估、民主评议、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征求基层、服务对象、企业和项目单位的意见,着力查找“四个意识”方面、党内政治生活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提出整改落实措施。二是提升标准。按照《2017年乐亭县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七个方面,落实“细致、精致、极致”和增比进位的工作要求,树立争先意识、明确进位目标。三是精准落实。以“四个干”落实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实行县级领导“九个一”活动和各单位动态管理清单项目化管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精准发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四是严格监督。围绕重点任务和难点问题,集中开展“问责+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严肃查处懒政怠政、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损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区别情况进行处理。(作者:乐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孙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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