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县区通报“一问责八清理”和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件
文章来源:   2017-07-05 17:32

  1、乐亭县司法局干部唐树平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操办婚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变通票据处理单位招待费用、虚开票据设置帐外资金问题。2016年10月29日,唐树平在乐亭县乐鼎大酒店为女儿结婚办酒宴共24桌,参加婚宴人员中有下属单位工作人员46人,收受礼金16500元;2016年将司法局业务招待费18740元以虚开油票、电脑耗材等方式变通入账。另外为处理单位以后的招待费用以及其他不能正常报账的支出,以虚开票据报账6128元作为单位备用金。唐树平变通、虚开票据共计24868元。唐树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乐亭县纪委)

  2、海港开发区王滩镇新开口村景连喜、张树泉违纪问题。2011年,王滩镇新开口村党支部书记兼村长景连喜、村会计张树泉执行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民代表会议的错误决定,违反低保评定程序,指定村民冒领低保资金,且将本应专款专用的低保资金用于村内其他事务开支。 景连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树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海港开发区)

  3、遵化市西三里乡原人大副主席、副乡长周丽英以权谋私案。2008年9月8日,周丽英以其丈夫名义,用16.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张各庄村位于土地收储范围内的一处房产。2010年8月,周丽英利用职务之便,以其丈夫名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获得12.74万元补偿金和面积167平方米的安置楼房,且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周丽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遵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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