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冶区通报2起典型案例 |
文章来源: 2017-06-28 17:48
一、古冶区赵各庄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副科级)李永辉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经查,从2017年2月起,李永辉独自一人使用位于赵各庄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二层东十三房间的办公用房,该办公用房使用面积15.98平方米,超出“县级机关副科级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得超过12平方米”的标准3.98平方米。2017年6月12日,经古冶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给予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赵各庄街道党工委书记王福刚、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赵各庄街道纪工委书记段锦诫勉谈话。
二、古冶区大庄坨乡杜军庄村村主任王彩全未经依法批准占用集体土地私自建厂问题。经查,2015年古冶区大庄坨乡杜军庄村村主任王彩全因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大庄坨乡集体土地修建唐山市古冶区全新汽修厂,于2015年6月29日受到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古冶分局行政处罚。经古冶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彩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古冶区纪委)
浏览 (16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