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通报两起涉农资金典型案例 |
文章来源: 2017-06-27 17:35
一、玉田县鸦鸿桥镇五里渠村原党支部书记高树军骗取国家粮食补贴和低保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4年高树军连续多年领取5.11亩的粮补款合计1925.55元,用于变通村招待费。2014年1月至2014年10月,五里渠村村委会领取三个人的低保救助金共4468.5元,其中将低保费以“西洼清理河沟卖土”和“清理村委会废品”名义变通下账2880元,其余用于开小工费和吃饭。2017年1月24日,经鸦鸿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树军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玉田县杨家板桥镇会计中心原会计陈志林挪用公款62万元问题。2011年5月27日,陈志林私自支取杨家板桥经管站现金120000元,用于交纳个人购买的住房首付款。2014年10月9日,陈志林从杨家板桥镇经管站账户借款给个人100000元。2010年10月至2015年4月间,陈志林采用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将杨家板桥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资金400000元,分两笔存入个人定期存款账户,共获得利息44059.34元。2017年1月18日,经杨家板桥镇党委会研究,报县纪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志林开除党籍处分。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判决陈志林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杨家桥镇政府与陈志林解除聘用关系。(玉田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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