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通报两起典型案件
文章来源:   2017-06-19 17:26

1、迁安市建昌营镇主任科员金士强以权谋私问题。2011年至2014年,金士强利用其历任迁安市建昌营镇纪委书记、副镇长期间,利用分管辖区内林业工作的职务上便利,为他人在安排造林指标、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4.98万元。2017年5月19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金士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待司法判决生效后,给予其相应政纪处分。

2、迁安市大崔庄镇郭建良等6人以权谋私、滥用职权问题。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时任大崔庄镇民政所所长郭建良与副所长韩庭春商定,从接运遗体费中收取15%的费用作为管理费,共计16800元存于韩庭春个人银行卡内于民政所开支;郭建良任大崔庄镇民政所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9000元;殡仪车司机叶卫东(非党员,移交司法机关),私自索取或收受部分死者家属好处费,造成228名死亡人员未火化,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郭建良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王志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所长韩廷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大崔庄镇民政工作的时任人大副主席、副镇长贾秀梅、纪委书记梁玉龙、人大主席李满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迁安市纪委)

浏览 (9740)
 

© 中共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唐山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3016599号-1
www.tscdi.gov.cn  唐山市纪委监委网站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