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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德明赴滦县、滦南县调研强调:党委、纪委同频共振 释放规范化建设的制度生命力
文章来源:   2017-06-02 17:47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德明在滦县调研 

      6月1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德明赴滦县、滦南县调研,重点察看了滦县滦城街道“5+X”村权规范化建设、纪委“大数据”监督、滦南县纪委规范化建设等有关情况,对两地开展“一问责八清理”、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进行了督导。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德明在滦南县调研 

  刘德明指出,当前正在进行的“一问责八清理”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暴露出的很多问题都是由于权力运行不规范造成的,加强规范化建设,是从根本上杜绝问题发生的有效手段。他充分肯定了两县在基层规范化建设方面进行的积极探索,要求进一步固化制度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

  刘德明强调,规范化建设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题中之意,是监督权力运行的基础,要提高政治站位,从管党治党、厚植执政基础的高度来把握,防止片面化倾向。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履行好规范权力运行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党委、纪委同频共振,才能够充分释放规范化建设的制度生命力,把党的声音、党的意志落实到基层工作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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