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润区:“五三”机制 以作风促作为 |
丰润区纪委结合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构建“五三”机制,回归主责主业,以责任促担当,以作风促作为,提振执纪审查、执纪监督、党委巡察同频共振,推进机关作风整顿、“一问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等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共发现问题线索31个,立案审查17件,处理党员干部22人。
明确“三个导向”培树正气,事业上留住人
坚持用正气鼓舞士气,激发干劲,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一是明确“自己提拔自己”的用人导向。选人用人坚持重品行、看作风、凭业绩、用才能,真正做到有为有位、无为无位、不为让位。借助乡镇党委换届的有利时机,选齐配强基层纪委班子,把13名“作风过硬、能力较强、群众信任”的优秀党员干部充实到乡镇班子。二是明确“搭台不拆台”的全局导向。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做到胸怀全局,维护全局,着眼全局,服务全局,谋大事,干大事,成大事。比如,为改变监督审查人员力量分散问题,实行“一线双查、单元作战”监督审查模式,优化组合区乡两级监督审查力量,由各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实现向“一个中心点”发力。三是明确“纪委一家人”的亲情导向。坚持以情感人,以心换心;提倡开诚布公,把话说在桌面;提倡换位思考,快乐工作。实行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办公室的门始终为普通同志们敞开着,哪位同志有了工作或生活困难,领导带头帮助解决。
解决“三个问题”增强关怀,政治上成就人
把改善和提高政治待遇作为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的具体行动,让纪检监察干部减少后顾之忧。一是解决“任前提名”问题。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加强干部的“任前提名”审查,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两年来,共13名乡镇纪委书记、6名乡镇纪委副书记经区纪委考察、提名。二是解决“提拔使用”问题。实行择优推荐、交流轮岗制度,两年来,共15名干部得到提拔重用,2名交流使用。三是解决“专职多用”问题。在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的基础上,区乡两级实现了专职纪检干部的专职专用。
搭建“三个平台”提升能力,成长上帮助人
通过搭建三个平台,重点解决纪工委干部自身能力与形势任务要求不适应问题。一是搭建学习“充电”平台。实行集中培训、初任培训、以会代训等制度,为纪检监察干部成长进步提供“充电”平台。今年以来参加各级培训达11人次。二是搭建岗位锻炼平台。重点工作统一使用,在“一问责八清理”、拆违拆迁、水库清鱼等重点工作中,统筹使用委局机关与乡镇6名纪检监察干部,让干部在重点工作一线实践中得到锻炼。三是搭建业务交流平台。先后抽调6名新任纪检干部到机关科室跟班学习。抽调5名干部到省市参与一线办案。
建立“三项制度”强化管理,规矩上管住人
一是建立责任状管理制度。对委局各室和乡镇纪委实行责任状管理,将责任状分为常规性工作、委局交办任务、自主性创新工作三部分,建立责任状完成情况督导台账,实行月总结、季拉练制度,形成一个封闭运行的工作落实网络。二是建立工作考评制度。出台《丰润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各部门工作业绩考评办法》分为业务考评、加减分、工作效果评价三部分:业务考评主要考核责任状完成情况、日常管理情况、“四个干”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评。三是建立主题实践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调状态、鼓士气、聚能量、提效率”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查摆自身问题、深剖问题根源、切实立行整改,相互对照,相互促进,聚集正能量,促进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筛选“三大重点”强力攻坚,细节上促动人
一是树立“丰润事丰润办”的思维,全力协助区委落实好“四种形态”要求,抓早抓小,挺纪在前,落实好《区委落实“四种形态”暂行办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暂行办法》《容错免责暂行办法》。二是围绕“项目攻坚、实干强区” “拆违拆陋、绿美亮净”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紧盯不落实的人和单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按照省市部署,同步推进区乡“一问责八清理”和基层“微腐败”整治工作,既突出丰润特色,又促进全区工作,把两个专项工作抓深抓细抓实,对上级交办以及本级领导批办的重点问题线索,全力核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都清晰,让领导满意、放心,实现纪律审查政治、社会、法纪效果三统一。(丰润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