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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纪委:用“大数据”整治“微腐败”
文章来源:   2017-05-08 18:37

  针对基层“微腐败”危害大、发现查证耗时长精准度低的难题,滦县纪委在全省率先采用“大数据”监督模式,有效整合各类信息,及时发现和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探索出运用“大数据”整治“微腐败”的新路径。

  在低保评定、廉租房审批过程中,个别基层经办干部把关不严、优亲厚友、违规办理的事情时有发生,这些微腐败一直被广大群众所诟病。但整治这种微腐败,又存在很多难以克服的困难。比如在低保监察方面,既要弄清低保户的银行存款数额,还要弄清是否有汽车、工商执照、商品房、商业保险等多方面情况,这就使监察起来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发现的问题仍然不全面、不精准。

  面对新的难题和挑战,滦县纪委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于2016年初着手建立全省首个“大数据”监督平台,探索运用科技手段整治“微腐败”。“大数据”监督,制度是保障。为此,他们专门制定了《“大数据”监督中心工作职责》、《“大数据”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大数据”监督保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相关制度为依据,绘制“大数据”监督工作流程图,明确了监督工作的基本环节、方法步骤、工作重点。这县最先锁定群众关心的城乡低保、廉租房审批进行试水,选定滦河街道和响嘡镇作为试点,对民政部门提供的569户低保对象,责令公安、住建、银行、保险等16家单位提供完整的相关数据,总数达到25.67万条。

  滦县纪委引入专业信息数据公司,逐条理清国家、省、市、县的有关政策和界定标准,形成一个个代码,建立了一个模型软件,再将25.67万条相关信息按照统一格式导入模型软件。软件自动对比、分析,快速、精确地查找出违规办理的对象,然后再顺藤摸瓜,揪出责任者。“大数据”监督平台仅在1个月时间内,就完成了对569户低保户个人经商办企业、纳税、电费、话费、持有股票、基金、存款以及商业保险、机动车购买等多类别、超大量数据信息全部进行比对分析。低保办理过程中标准不一、信息要素不全、工作记录缺失、收入超出规定等,甚至个别低保户拥有巨额存款、高档汽车、大平米住房和股票帐户等情况,一一呈现在监察者眼前。

  准确筛查出问题,认定追究责任不差一人、不错一户,监督没有盲区、不留死角。对“大数据”监督平台比对分析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组织排查,严格按照五类标准进行处置,强化责任认定。“大数据”监督平台,用数据说话,全程留痕,责任认定更加精准,比如,某街道的孙某某未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把关不严,致使13户不符合廉租房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通过并上报,造成不良影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责任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目前,滦县纪委已对20人实施问责追究,党政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8人。(滦县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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