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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向胜:养成规则意识 树立“笼子”观念
文章来源:   2017-04-28 16:08

  在市纪委监察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德明同志强调,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认真学习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养成规则意识,形成工作自觉,做到讲规矩讲规则讲程序,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对此,强调养成规则意识,扎紧规矩制度的笼子,不仅是贯彻执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的应有之意,纪检监察干部要遵守,而且广大党员干部也同样适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条例和制度,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不断扎密扎实扎牢,讲规矩、明规则、守纪律的“笼子”,已成为正风反腐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养成规则习惯,严肃自我约束,树立“笼子”观念。

  第一,心中要有“权力的笼子”。 树立人民权力观,是回答好如何掌好权、管好权、用好权的重要思想保障。党员干部一定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政治高度,认识和使用权力。要牢记党的理想信念掌好权。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党的初衷,树立正确理想信念,保持党的先进性思想,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时刻省悟权力的涵义,为人民群众掌好权。要忠实党的性质宗旨管好权。继承和发扬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群众联系,秉持权力的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群众管好权。要坚持党的组织原则用好权。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要提高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良好素养。强化党内民主意识,尊重党员干部的权力义务,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准则,坚持民主会议决策机制,坚持党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让咬耳扯袖成为习惯,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化党内质效民主,真正做到坚持民主程序,珍惜权力的名义,为人民用好权。

  第二,心中要有“组织的笼子”。党组织是党员干部的生命依靠,是落实主体责任和党内监督,实现组织管控的重要保障。要牢记自己是有组织的人。党员干部对于组织单位,就要像有家一样,遵守家训家教,知敬礼明荣辱。树立集体意识,善于整体思维,强化组织观念,遵循组织条例,不放任专断,不自行其是,把自己始终置于组织约束之中。要牢记自己是党的人。党员干部不管自己的贡献有多大,权力有多重,职务有多高,都是党的普通一员,党的一份子,在党就要爱党,在党就要为党,坚持党性原则,树立“四个意识” ,践行准则要求,接受组织监督,防犯自由主义,防止成为特殊党员。要牢记自己是有岗位的人。以忠诚、敬业、干净、担当为已任,珍惜自己的组织岗位,忠诚自己的组织职业,专于自己的追求事业,发扬匠人精神,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从而,真正把自己融入到组织中,视组织为生命,增强组织机体生命力,永葆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战斗力。

  第三,心中要有“制度的笼子”。制度是执行的保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制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从修订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等,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超过50部,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这些制度的实施,是用来管人管事的,不是用来摆着看的。所以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严守制度规定,把自己关进制度的笼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狠抓制度执行,扎牢制度篱笆,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第四,心中要有“敬畏的笼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规治党,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没有特殊身份和法外宽容,心中都要装着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两条线,这两条线就是铁轨线敬畏线,不跨越底线不触碰高压线。党员干部要像火车在两条铁轨上行驶一样,只有严守规矩,行为有界,方向明确,才能发挥火车头最大作用和动能,引领列车达到前进目标。否则就会失去方向,出轨翻车。所以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学习,增强理论法规意识,思想上知敬畏。要参加教育,时刻警示自己,行为上知敬畏。遵守法纪,不触碰红线,工作中知敬畏。只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纪,心中有戒,就一定会为人民群众执好政当好权,做好人民的公仆,贯彻落实好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实现焦彦龙书记提出的“干出唐山发展的一片新天地”的目标任务。就一定会唱好《人民的名义》主题歌—以人民的名义赋予你:生命的尊严 ,奉献的权利,当所有万马奔腾 ,扶摇升起,一口气直达心底, 凛然正气。以人民的名义托付你:权杖的重量 ,勋章的意义,当一切尘埃落定, 喧嚣归隐,一颗心情归故里 ,潇洒落笔。(作者:市纪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向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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