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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出台“七项制度”让乡镇纪委“动”起来
文章来源:   2017-04-27 18:07

  “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选拔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分期分批抽调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进行半年的脱产学习;每年年底对考核排名前两位的,树典型立标杆;对考核排名后两位的,约谈纪检组织负责人……日前,滦南县出台 “七项制度”让乡镇纪委“动”起来。

  实行提名考察制。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选拔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镇(街道办)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县纪委派出纪工委书记、纪工委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需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

  实行集中学习制度。县纪委机关在组织学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授课辅导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开展大讨论活动等内容时,安排下级纪检组织负责人参加学习。

  实行工作报告制度。采取定期报告、专题报告、即时报告的形式进行工作报告,下级纪检组织每半年要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年底,要报告本年度工作情况,同时,要及时向县纪委专题报告特色、亮点工作及对属地发生的纪委监督范围内的大事要事及突发事件信息。

  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召集下级纪检组织负责人要结合会议内容列席县纪委常委会例会,参与研究纪检监察工作;每季度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将召开下级纪检组织负责人调度会。

  实行联系沟通制度。每半年县纪委副书记与下级纪检组织负责人将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县纪委常委也将于每年年初、年中深入下级纪检组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实行跟班轮训制度。县纪委将采取集中培训、个别指导等方式,分期分批抽调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进行为期六个月的跟班脱产学习,确保让镇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熟悉掌握纪检业务。

  实行实绩考核制度。年底,县纪委机关各室(部、组)对下级纪检组织进行相应业务工作的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推荐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前两位的,树典型立标杆;对考核排名后两位的,约谈纪检组织负责人。(滦南县纪委)